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加强管理,严禁超过占地范围进行施工,严禁施工人员砍伐、破坏工程占地区外的植被,严禁在征地范围外堆渣。②施工中尽量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尽可能降低施工噪声对项目区周边野生动物的影响。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严禁猎杀野生动物。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粉状建筑材料进行覆盖,干旱大风天气加强洒水降尘措施,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减速慢行,并采取加盖篷布等措施。 ③施工场地内道路应及时平整,洒水降尘。 ④定期对施工机械、车辆进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避免机械因“带病”作业排放尾气污染环境。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作农肥。 4、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将高噪声施工设备布设于远离施工厂界位置,不同时使用多台高噪声设备。 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 ③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施工机械带“病”作业,确保施工机械正常的工作状态。 4、固废 ①产生少量的土石方,全部用于施工场地内回填; ②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的外售,不可回收的全部用于项目施工场地内填; ③在施工场地内合理设置垃圾桶收集,由专人清运至周边村庄集中处置。 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加强管理,矿山开采中须严格控制占地红线,严禁工作人员砍伐、破坏工程占地区外的植被,严禁在征地范围外堆渣、堆料等;②植被绿化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不能采用外来物种;植被恢复力求创造多样性的生态环境条件,避免过于单一化和人工化,注意乔、灌、草的结合,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自然条件;③在开采过程中应加强矿区日常管理,确保水保措施完好运行,减少水土流失;④加强管理及对工作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严禁相关人员随意砍伐项目区周边植被;⑤建议矿山开采中对采空区采取边开采边治理的措施,对停止开采的采区应尽快覆盖土层进行植被恢复,避免采空区长期裸露;⑥矿山服务期满后应尽快进行覆土绿化工作,恢复采空区的生态环境。 2、废气 ①露天开采采取湿法作业,并设置1辆洒水车定时洒水降尘。 ②运输道路两侧设置固定喷淋降尘设施,定时对运输路面洒水,运输车辆使用篷布覆盖。 ③工业场地建设相对密闭的厂房,成品堆放于厂房内并设置洒水降尘设施,破碎设备、筛分设备均布置于厂房内,对破碎设备、筛分设备等产尘设备分别配置1个集气罩,并在集气罩末端安装一套布袋除尘器,且配套一根15m高排气筒,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DA001)排放。 ④食堂油烟:食堂使用电能,属于清洁能源,烹饪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3、废水 ①根据项目各功能区的布设情况和地形条件,布设截排水沟,长约800m,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2个,总容积160m3(雨水收集池数量及容积可根据开采区实际情况及需要进行调整,但总容积不能小于160m3),项目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作晴天项目洒水降尘利用;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清掏用作农肥。 4、噪声 ①合理安排布置采矿机械在各生产区域数量及类型; ②在产噪较大的生产设备上安装减震垫等,以降低噪声源强声级; ③矿山爆破必须采取防治措施,如:合理安排爆破时间,控制爆破频次,严禁夜间爆破。此外,可通过控制装药量、选择合理的爆破参数、微差间隔时间等措施减少爆破影响。 ④对各种机动车辆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安装低噪声喇叭,汽车在通过人群较多的地段应限速行驶,并尽量减少鸣笛次数和时间。 5、固废 ①剥离表土、土夹石:项目产生的剥离表土用于周边采空区绿化覆土,剥离土夹石出售给其他公司作为路基建设的土石方使用。 ②雨水收集池污泥:初期雨水收集沉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于绿化覆土。 ③化粪池污泥:化粪池污泥产生量较小,工作人员定期清掏,作为肥料用于项目采空区已覆土绿化的地块施肥,不外排。 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⑤废机油:机械维修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用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与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相符,与国家及地方矿产资源相关规划相符,项目不在文山州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选址合理,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对策措施可行,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固废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及运行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本次评价认为在认真落实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工程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