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2022年—2023年项目总面积950.30亩(永久征地171.61亩,临时征地778.69亩)。 新街乡平坝镇片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水处理厂规模按2400m³/d一次性设计。 追栗街片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水处理厂规模按3900m³/d一次性设计。 秉烈迷你姐农村供水工程:水处理厂规模按200m³/d一次性设计。 小街片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水处理厂规模按8600m³/d一次性设计。 薄竹镇甲马石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水厂规模按200m³/d进行一次性设计。 秉烈乡马鞍山片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水处理厂规模按10m³/d一次性设计。 德厚镇城子山、深凹塘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水处理厂规模按60m³/d进行一次性设计。 平坝镇石洞门、土锅寨片区农村供水保障:水处理厂规模按600m³/d一次性设计。 德厚镇磺厂、跑马地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水处理厂规模按25m³/d一次性设计。 |
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水处理厂场地平整及开挖、基础建设、主体施工过程中产生少量粉扬尘,污染物为无组织排放,项目在施工期间采取的减缓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对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②对堆料场采取塑料薄膜覆盖,使用时部分掀开,减少暴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③规范车辆土方装载方式,杜绝沿路洒漏现象,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④对入场道路进行硬化。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大气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扬尘污染也会随之消失。 (2)施工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①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机械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基础夯实机械等。项目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防护措施:①项目在进行施工时应优化施工方式,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②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段,避免交通堵塞;③合理安排工人施工时间,时间应控制在06:00~12:00和14:00~22:00时间段范围内,避开人群休息时间,夜间禁止施工;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科学安排,避免人为噪声产生;⑤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⑥在场区内禁止鸣笛,减速行驶等措施; 在严格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机械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4)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应采取以下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①产生的废土石方部分回填,剩余部分按当地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处置。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 项目施工期短,施工作业基础建设施工量较小,施工期固废处置率为100%,施工期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 运营期: (1)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水处理厂消毒系统、污泥处理系统产生的异味。 恶臭气味属无组织排放,经空气稀释扩散。 (2)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有反冲洗废水、排泥水、办公及生活污水。 ① 反冲洗废水全部返回沉淀池沉淀作为原水处理,不外排。 ②排泥水返回沉淀池沉淀处理,不外排。 ③办公及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废石英砂、脱水后的污泥。 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堆放点进行处置。 ②污泥属于一般固废,产生量少,定期运至周边农田还田还地处理。 ③废石英砂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同生活垃圾一起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堆放点进行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包括生产设备噪声。为进一步减小设备噪声影响,本环评建议采取如下环保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修,减小非正常工作产生的噪声。②将高噪声设备放置于钢结构厂房内,噪声经墙体阻隔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文山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2022年—2023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规划》,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选址合理,项目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对策措施可行,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固废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评价认为,在认真落实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工程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