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文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12﹞85号)和中共文山市委办公室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文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文办发〔2014〕139号)的规定。
2021年9月13日,通过函件形式,向文山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信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等单位征求意见或建议,共发放函件6份,反馈建议或意见1条。
2021年9月18日-9月26日,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结合,反馈建议或意见0条。
综合调查情况,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文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12﹞85号)中关于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为主要依据,参与调查的单位和公众全部同意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