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以来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彩票公益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地方政府债务用于支持脱贫攻坚资金等)、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社会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资金、集团帮扶资金投入实施帮扶产业项目的管理,规范帮扶产业项目前期、中期、后续管理及核销处置工作,提升全市帮扶产业项目建设管理能力、提高项目资金绩效和社会效应,确保帮扶产业项目资金资产保值增值、高效运转、帮扶效益持续发挥。结合实际制定《文山市帮扶产业项目前期论证办法(试行)》《文山市帮扶资产常态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文山市帮扶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文山市帮扶项目资产核销办法(试行)》《文山市帮扶项目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等5个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文山市凤凰路军供大厦(文山市农业农村局),邮编:663000。
2.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64954169@qq.com,联系电话:0876-3062742。
意见反馈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附件:1.《文山市帮扶产业项目前期论证办法(试行)》等5个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3.政策解读
文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