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红甸乡“四步走”打响校园“保胃战” 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信息来源:红甸乡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5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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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中小学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有效保障开学期间广大师生及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3月15日,红甸乡联合文山市2021年春季学习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第六工作组,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管集市、净餐馆”工作,迅速开展2021年春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打响校园“保胃战”,织密安全网,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此次检查,执法人员督促校园、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严格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经营户切实把好“五毛食品”源头治理关;要求学校食堂严格落实每日岗前检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要求学校科学组织师生就餐,合理划分就餐场所、区域,采取分散用餐或分时段用餐方式,避免聚集用餐

二是严格食品加工过程控制。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食堂及时清理库存食品及原料,严把进货、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各道关口;重点检查学校是否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或回收食品进行加工,是否采购、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食物是否煮熟煮透,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等;严禁制售生冷食类食品,禁止加工制作四季豆、野生蘑菇、鲜黄花菜、发青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同时,检查还以校园周边的餐饮店、小卖部等为重点区域,以油炸面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糖果、果味饮料等为重点品种,检查经营者主体资格及进货查验制度落实等情况,严厉查处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三无”食品、“五毛”食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

三是督促学校食堂提档升级。推进学校食堂监管信息化建设,学校食堂要严格实行“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进行进销货及库存等电子台账日常管理;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标任务要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明厨亮灶”,在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的基础上,做好食品安全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置、食品添加剂使用留样等各项资料,常态化开展巡查监管。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学校要重视和认真处理学生、家长及社会反映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箱,张贴“12315”海报在学校醒目位置及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鼓励学校实行“教师+家长”陪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