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三措施带动文山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强劲势头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5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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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可喜成果,截至9月29日,2024年全市152个村(社区)实现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的村(社区)有149个,占行政村的98.03%,总收入3106.08万元。以市为单位,152个村(社区)平均实现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20.43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有4个村(社区),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有9个村(社区),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有19个村(社区),达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村(社区)113个,达50万元以上村(社区)4个。

发展成果的背后,隐藏着三方面有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文山市成立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市委组织部负总责,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抓,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具体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领导小组在深入分析工作形势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计划、有措施,稳步推进;二是找准路径,多种模式驱动。坚持立足全市资源禀赋,以市场化的理念探索路径、挖掘潜能,采取“十种模式”的增收模式科学引领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三是上下聚力,压实责任。落实“三级联动”推进,建立市领导联系、部门结对、乡镇(街道)干部包村三级帮扶机制,进行立体式帮扶,切实形成“领导联系、部门支持、乡镇负责、村组主抓”的工作合力。突出责任督导和跟踪问效,建立月调度、月研判机制,统筹结合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的督促、调度和指导,重点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和服务,积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建立“红黑榜”通报机制,根据每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红黑榜通报,进一步压实责任,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