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职能职责

信息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6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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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市委教育工委的主要职责

⒈在市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政策制定、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的领导工作。

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教育体育系统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

3.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开展党的宣传、纪检、统战、群团工作。

(二)市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2.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市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本辖区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3.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质量,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4.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统筹安排全市教育费附加、教育体育专项经费;监督各学校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5.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项目规划、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工作,指导学校和体育场馆新建、扩建、改造、维修、排危等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6. 负责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教职工资源的配置。负责中小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或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数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7.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9.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管理和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及突发事件处置。

10.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管理体育竞赛和训练工作。

11.承担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审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校车审批、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批工作,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12.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政督学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