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卧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信息来源:卧龙街道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19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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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街道党工委为市委派出机关,统一领导本街道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街道办事处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关,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等,在辖区内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为正科级。

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定和工作部署,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促进本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街道机关及辖区内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做好社会组织培育引导,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二)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

理和利用,推动街道、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居民收入。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好市容市貌、物业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健全完善街道、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街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城市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街道人大工委、纪检监察、人民武装部和群众团体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在现有工作机构中明确承担相关职责。

四、街道办事处综合设置9个工作机构(股级内设机构5个,副科级事业单位4个):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股级。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保密、国家安全、档案、政务公开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股级。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社区治理。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股级。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统筹业态调整、服务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产权制度改革、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商务流通、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工业经济、科技管理、企业管理服务、营商环境建设、财政、国有资产监管、社区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统计调查分析、招商引资等工作,以及科协日常事务。协助做好城市建设开发、市容市貌管理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股级。负责教体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红十字会相关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负责物业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组织培育引导等工作。

(五)平安法制办公室,股级。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六)党群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承担本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道路交通安全等日常检查,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教授、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教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八)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配合开展“林长制”和“河长制”工作。承担辖区内农产品、食品等快速检测职责以及有关检验检测采样、抽样和送检工作等。

(九)城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负责本辖区城镇发展的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发展重点等方面的规划。负责辖区内土地开发和利用,协调推动本辖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和农村住房审批前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市容市貌、协助城市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园林绿化等服务性工作。

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街道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即党工委书记1名,人大工委主任1名,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党工委副书记1名,纪工委书记1名,办事处副主任4名,武装部长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

六、街道办事处核定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数:核定4个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7名。其中:党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编制10名(其中消防工作站事业编制2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城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