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古木镇人民政府2021年古木镇新发寨至菖蒲塘公路硬化建设工程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5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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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10月至12月,文山市审计局对文山市古木镇人民政府2021年古木镇新发寨至菖蒲塘公路硬化建设工程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工程进展、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筹集及投资完成等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8年4月25日,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新发寨至菖蒲塘公路硬化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市发改发〔2018〕112号)批准该工程建设,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全长3875m,按基本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4.5m,路面宽3.5m,设置单边路缘石0.4m,培土路肩0.6m,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以及相应的交通工程附属设施等。该工程到位资金486万元,市财政拨入资金328万元,自筹资金158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古木镇政府基本执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该工程的建设,对改善村民出行条件、提升人居环境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但也存在虚列工程投资、多计工程价款、部分工程结算依据不充分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虚列工程投资2.4万元。

(二)多计工程价款62.65万元。

(三)部分工程结算依据不充分,涉及资金7.56万元。

(四)工程设计图纸未进行图审。

(五)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六)建设工程未按照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文山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对虚列工程投资2.4万元、多计工程价款62.65万元的问题,要求古木镇政府依法进行整改;对部分工程结算依据不充分,涉及资金7.56万元的问题,要求古木镇政府重新审核工程结算;对工程设计图纸未进行图审、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建设工程未按照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问题,文山市审计局已移送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文山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建设工程前期工作,落实现场施工内容;二是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完善工程资料,确保结算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虚列工程投资2.4万元、多计工程价款62.65万元、部分工程结算依据不充分涉及资金7.56万元的问题,古木镇政府正在整改中。工程设计图纸未进行图审、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和建设工程未按照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问题,已整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