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2020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0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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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文山市审计局于2022年10月至11月,对文山市2020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及资金计划情况

文山市2020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项目依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深化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的通知》(云组通〔2019〕3号)和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财政局、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通知》下达实施,项目资金共计6 000 000元,共实施两个乡镇的12个行政村集体经济项目,每个村500 000元,其中:东山乡涉及荒寨、前进、合掌、南林4个行政村,古木镇涉及古木、纸厂、洗古塘、布都、莲花塘、牛棚、阿车、阿富8个行政村。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东山乡荒寨村等4个村购买瑞民家园1-06号商铺,支付资金1 025 332元,该商铺现已出租,每年租金50 000元,现已收到租金98 000元。剩余资金974 668元计划与文山立达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投资土地、厂房设施建设,并由4个村享有文山立达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山乡项目同等价值的土地、厂房等设施的使用权。

古木镇古木村等8个村购置瑞民家园1-07号、1-08号和祥民家园15-106号、15-107号、15-108号商铺,支付资金3 812 133元。上述购买的商铺都已出租,至2022年11月已收到租金收入248 000元,其中瑞民家园商铺200 000元、祥民家园商铺48 000元。

(三)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市财政局于2020年6月18日分别拨付文山市2020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6 000 000元到东山乡和古木镇,其中东山乡4个村2 000 000元、古木镇8个村4 000 000元;至2022年11月,东山乡支付购置商铺款1 025 332元,古木镇支付购置商铺款3 812 133元;东山乡剩余974 668元、古木镇剩余187 867元未形成实际项目支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委组织部、东山乡、古木镇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组织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项目的实施和推进,所实施的项目都已实际产生了收入,村集体获得了收益,但也还存在购置的商铺未入村级固定资产账、部分资金闲置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购置商铺未计入村级固定资产核算4 837 465元

东山乡荒寨村等4个村2020年10月购买的瑞民家园1个商铺1 025 332元,古木镇古木村等8个村2020年10月购买的瑞民家园2个商铺和2021年12月购买的祥民家园3个商铺3 812 133元,至2022年11月仍未计入相关村级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二)资金闲置1 162 535元

截至2022年11月,文山市2020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东山乡剩余974 668元、古木镇剩余187 867元未形成实际项目支出。

(三)收取商铺租金收入未申报缴纳相关税费

东山乡荒寨村等4个村收到租金98 000元;古木镇古木村等8个村收到租金收入248 000元。未申报缴纳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市委组织部应督促涉及乡镇加强资产后续管理,发挥项目效益,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二是督促涉及乡镇加快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组织实施,将项目资金尽快形成实际支出,避免资金闲置。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购置商铺未计入村级固定资产核算的问题正在全市统筹整改中;资金闲置的问题古木镇已完成整改,东山乡正在协调整改中;收取商铺租金收入未申报缴纳相关税费的问题正在与税务部门对接协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