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坝心乡核桃寨贫困村巩固提升项目竣工决算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0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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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文山市审计局于2022年10月至12月对文山市坝心彝族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坝心乡政府”)负责建设的坝心乡核桃寨贫困村巩固提升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坝心乡核桃寨贫困村巩固提升项目位于核桃寨村委会小平坝、坝心村委会新村、高笕槽村委会大山脚3个自然村,批复建设饮水工程、人居环境提升改造亮化工程和道路工程,安装7千米DN200管道,5.5千米DN100管道,62户人居环境提升,新建5.8公里四级道路,路基宽6.5米,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6米。项目主体工程于2020年6月开工,整体项目于2021年1月竣工验收,计划工期4个月,实际工期6个月。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执行了项目建设程序,并设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发现,存在履行建设程序不到位、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项目二标段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未按照规定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工程设计图纸未进行图审、未取得施工许可。

(二)多计工程价款81.12万元。

(三)实际工期超计划工期,未响应合同约定扣回超工期违约金16万元。

(四)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五)拖欠服务费33.3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未按照规定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工程设计图纸未进行图审、未取得施工许可的问题已移送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责成坝心乡政府依法进行整改;对未响应合同约定扣回超工期违约金的问题,责成坝心乡政府依法进行整改;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责成坝心乡政府依法结算后,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剩余款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拖欠服务费的问题,责成坝心乡政府积极筹措资金清欠欠款,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认真履行主体职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工程结算管理,保证工程结算的真实性。(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制定完善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及办法,加强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加强项目后续管理。(三)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积极筹措项目资金化解欠款,及时支付工程款和服务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坝心乡政府积极整改。基本建设程序中工程设计图纸未进行图审已整改,未响应合同约定扣回超工期违约金已整改;多计工程价款、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未按照规定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取得施工许可、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和拖欠服务费的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