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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3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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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国家、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文山市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承担权限内的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督管理责任;贯彻执行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承担期限内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市住房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转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实践新时代“西畴精神”学习活动,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上讲台,运用党建盒子及时收看夜校访谈节目,深入推进落实基层党建“书记领航项目”“特色项目”,挂牌成立了全市物业行业党委,坚持打好民族团结创建根基,巩固创建成果,推进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落地生根,深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牢牢占领思想主阵地。

1.复工复产,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良好态势。2020年以来,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房地产投资额、建筑业产值较去年同期大幅回落,面对严峻形势,我局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推动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目前,房地产业生产秩序基本恢复,经济形势明显回升。2020年以来,全市计划组织实施房地产项目50个,组织实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13个,截至11月底,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9.6273亿元,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46.5328万平方米,上报建筑业产值93.773亿元。

2.深入推进保障房建设。坚持将保障房项目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推进项目建设,目前,丽水湖畔、樱花山谷已完成了总工程量的90%,正在进行室内外装饰装修及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收尾工作。

3.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文山学院老旧小区改造于2020年4月启动,已经于2020年9月底完工;建设小区老旧小区改造于2020年7月开工,已经于2020年10月底完工。四是积极做好供水保障工作。截至2020年已累计供水量3614.68万吨,水厂出厂水水质平均合格率99.94%,改造新建供水管网2.8公里。

4.脱贫攻坚成果转化到位。对《文山州审计局关于对文山市2017-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整改,清理退休人员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的3户,有安全住房却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的32户、有价值3万元以上车辆家庭却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的44户,虚报加固改造农户1户、4类重点对象重复享受不同补助政策的3户,非4类重点对象重复享受补助政策的4户,住房面积未达标2户和改造不达标6户。

5.完善机制,平安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坚持扫除本行业领域黑恶势力的基础上,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力求从源头上治理行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抓好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及时开展枪支弹药排查,认真组织“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全市平安小区创建,192个小区达标平安创建目标。

6.人防工作取得新发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反馈的整改问题清单共18项,现已完成整改14项,还有4项正在整改中。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委开展人防领域机动巡察时反馈住建局人防领域存在3个方面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项,还有3项正在整改。文山州审计局对文山市2013至2019年人防系统进行专项审计时指出人防领域存在3个方面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项,还有4项正在整改中。

7.爱国卫生行动扎实推进。全面贯彻落实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方案,先后组织300余人次对责任区环境卫生突出问题进行整治,争取上级资金200余万元用于建筑垃圾清理、围挡宣传工作,清理建筑垃圾120万元,围挡7000多平方米,组织深入网格化社区开展14次,投入资金2250元,积极鼓励和动员周边群众一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倡导云南健康文明生活6条新风尚,推动公筷行动、一米线距离,扎实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全面禁止吸烟,全面完成2020年全市新建公厕任务为65座、城区、乡镇提升改造公厕任务为630座、8个重点区域新建洗手设施614座,完成市政公共洗手台建设188座,消除旱厕204座。对牵头全市105座公厕、188个洗手设施实施定人定责,确保有序推进。

8.城市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经排查,盘龙河沿岸共有47处82个排污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住建局正在梳理方案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计划2020年完成14个排污口整治工作,2021年完成14个,2022年-2023年完成8个,其余7处属于清洗三七排污口,由相关街道、执法部门进行处罚整改。全市在建项目114个,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检查102次检查工程102个(部分项目由于各种原因未开工建设或停止施工)要求限期整改93起,停工整改9起,处罚1起。已完成柳井乡、东山乡、喜古乡、坝心乡、薄竹镇、红甸乡、古木镇、追栗街镇等8个乡(镇)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3个建制镇的集镇污水处理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省级的审批,其中平坝镇污水处理厂正在组织项目招标工作,待招标工作结束后,即可开展平坝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城区内已建无障碍厕所30座,建设无障碍电梯8部,全市新建和改造的14个市政基础设施中完成盲道3.51千米,坡道221个,居住区无障碍设施占比达到100%。

9.营商环境明显改善。深入推进文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2020年以来共办理业务127件;其中:施工许可61件,立项用地阶段5件,工程建设许可阶段1件,竣工验收阶段38件,并行推进(报建)22件。

10.房地产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取得新进展。加强对市场行为的引导,按照上级要求,在政府公开网、非常文山等新媒体及时公示150个项目办理相关证件情况。目前有26家房地产公司的30个项目已按文件规定实施了预售房资金监管并进入房管云平台系统管理,监管的预售房资金留存余额达到了5亿元。目前全市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共171个,截至10月底,已有49个项目已完成整治,103个小区完成供水抄表到户,3个项目已通过人防终验,35个小区供电实现抄表到户。

11.质量安全生基础更加牢固。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和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对82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共计检查项目62个,发现隐患328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45份,责令停工整改通知17份,组织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对在建项目、预拌混凝土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了质量行为的检查工作,检查项目共22个,建筑面积101.7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工程21项,公共建筑工程1项。

12.强化监管,扎实做好住房管理工作。完善文山市房地产项目在建在售信息管理平台,提高市场监管能力、行业管理水平,目前已有26家房地产公司30个项目5亿多元资金纳入预售房监管账户,共办理房产交易审核1262件、房地产抵押贷款交易认定428件,房屋产权档案查询 7951人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件,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5858份,业主委员会备案10件,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计10065 户54575419元,2020年清退腾空公租房653套含预分配,分配入住公租房1222户,租赁补贴发放113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1,872.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41.57万元,占总收入的83.4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930.76万元,占总收入的16.55%。与上年对比减少161,476.62万元,下降79.41%,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还本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2,8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9.22万元,占总支出的3.05%;项目支出41,577.37万元,占总支出的96.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58,826.80万元,下降78.74%,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还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9.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5.66万元,下降15.25%,主要原因分析:调出7人、退休5人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5.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577.3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8,591.14万元,下降79.23%,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还本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完成整治历史遗留问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49个项目、排污口整治工作;新建公厕任务为65座、城区、乡镇提升改造公厕任务为630座、8个重点区域新建洗手设施614座,完成市政公共洗手台建设188座,消除旱厕204座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74.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3%。与上年对比增加16715.97万元,增长212.72%,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中央、省的农危改资金、城市廉租住房专项资金支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保住保房租金补贴专项资金金额占比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防(类)支出81.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文山市防空阵地迁建配套设施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等;

4.节能环保(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文山市第二污水厂建设项目经费;

5.城乡社区(类)支出7,147.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8%。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保障安排的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及开展项目的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11.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筹项目经费;

7.住房保障(类)支出16,198.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城北区惠民家园A区部分土地的土地出让金补助资金、城市廉租住房专项资金支出等;

8.其他(类)支出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城市公共厕所省级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1万元,支出决算为13.91万元,完成预算的69.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32万元,完成预算的117.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的16.5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9.53万元,增长217.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03万元,增长187.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万元,增长1,685.8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原因:本年度因下乡检查农危改、乡镇公厕和项目验收和项目安全检查工作,公务用车增多,导致公务用车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2万元,占88.58%;公务接待费支出1.59万元,占11.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3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下乡检查农危改、乡镇公厕和项目验收和项目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5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住建局来文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2.97万元,下降50.32%,主要原因分析调出7人、退休5人日常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开支及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391804.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1538.71万元,固定资产265.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54.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91804.55

391538.71

265.84


189.24


76.6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动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