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市森林公安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3日     作者:市森林公安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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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62100231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兼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机构,是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力量。文山市森林公安局内设办公室、法制室、政工监督室、技术鉴定室、科信中队、刑事侦查中队、治安中队7个职能机构,下辖红旗、老君山两个派出所。负责全市14个乡镇3个办事处(开化、卧龙、新平)、红旗林场、老君山自然保护区林地面积5877902公顷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管护任务,担负着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神圣职责,依法查处盗伐林木、滥伐林木、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毁林开荒、未经批准临时占用林地,非法移植野生树木、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故意放火烧毁森林或其他林木等67种林业行政案件和22种刑事案件。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持续开展“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以“查庸”“治庸”“禁庸”强化民警使命担当,积极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工作,进一步筑牢民警忠诚警魂、强化党的领导、优化政治生态、严明纪律作风,队伍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疫情期间,党员交纳特别党费6500元,1人记三等功,2人被嘉奖。机构转隶顺利完成,文山市森林公安局划归文山市公安局直接领导管理,机构名称变更为“文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规格、政法编制、内设机构不变,党支部及党员组织关系转隶到市公安局党委。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继续加大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宣传,努力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保护意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禁食野生动物”等理念深入人心,工作简报信息被中央级媒体采用6篇,被省级媒体采用121篇,被州市级媒体采用79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对内加强疫情防控监测,对外,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活动区域(栖息地)、花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餐饮场所、农贸市场清理共计911场次,收缴野生动物活体658只,救助野生动物205只(条),收缴野生动物制品143件。依法打击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失火案等各类涉林案件319起,查处288起。其中立刑事案件47起,破34起,移送起诉12起,立林业行政案件272起,办结254起,州局下达的“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刑事案件任务数已圆满完成。全力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单位资金补助、企业捐赠、个人帮扶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挂钩扶贫点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千方百计扶贫、扶智,挂钩点基础设施、村容村貌、群众生活水平、群众满意度等各方面得到明显提升,顺利通过扶贫国家检查验收。积极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积极开展办公区域、责任路段、责任河道卫生清理,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2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3.6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42万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对比增加27.74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类)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1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2万元,占总支出的99.73%;项目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0.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7.58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76.46万元,增长6.35%,项目支出减少68.88万元。下降95.8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46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76.4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4.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3.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森林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88万元,下降95.83%。主要原因是红旗所业务用房项目减少42.75万元,下降40.53%;红旗所场地平整项目减少29.13万元,下降59.47%。本年具体项目开支为市林业森林防火经费补助资金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年对比增加4.58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类)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97.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994.53万元;执法办案支出3.44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97万元;死亡抚恤支出0.5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2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8.0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36万元,完成预算的2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8万元,支出决算为12.36万元,完成预算的25.75%;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12.36万元,完成预算的53.74%;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95万元,下降28.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95万元,下降28.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4.95万元,下降28.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3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73万元,增长17.04%。主要原因是邮电费、维修(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27万元;水电费3.22万元;邮电费37.58万元;差旅费34.32万元;维修(护)费25.53万元;劳务费0.22万元;委托业务费16.83万元;工会经费21.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5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文山市森林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1561.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5.32万元,固定资产1101.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4.62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94万元,增长3.5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2.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61.92

305.32

1101.98

632.24

63.62


406.12


154.6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一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文山市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部门补助的办案(业务)费。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拨款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无法按原计划完成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公务事务、执法办案和公安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1002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