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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红甸乡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市卫计局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1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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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红甸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职能

1、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及开展情况。

1、医改相关工作

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改领导小组确保医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通过宣传专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大力宣传“医改”政策的同时定期每月召开一次全院职工会议,不断集中学习各项医改政策和文件精神,使得广大干部职工在人事制度改革、竞聘上岗、100%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网上集中采购、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有了更进一步更深入的了解,坚定了职工实施“医改”的决心与信心。

2、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全乡共辖4个村委会,25个自然村,35个村民小组,共有3419户,人口14842人,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3340份,建档率达89.99%,其中电子建档13174份,建档率达89.92%。

(2)老年人管理

65岁以上老年人共1053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053人,建档率达100%,体检820人,体检率达77.8%。

3、慢性病管理

(1)高血压病人管理任务数1098人,实际管理1098人,任务完成率达100%;管理率达100%;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098人,建档率达100%;开展健康体检1098人,体检率达100%;随访1098人次。血压达标850人,血压达标率达77.4%;

(2)糖尿病病人管理任务数300人,实际管理300人管理率达100%,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00人,建档率达300%;开展健康体检300人,体检率达100%,随访300人次。血糖达标224人,血糖达标率达74.6%;

4、重性精神病病人管理

重性精神病病人管理任务数67人,实际管理73人,任务完成率达108.9%,其中精神分裂症63人、精神发育迟缓6人、癫痫3人、偏执型精神障碍1人,服药病人52人、病情稳定73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73人,建档率达100%;管理73人,管理率达100%。

5、妇幼保健工作

(1)妇保工作

2017年全乡产妇数230人,其中高危产妇106人,产妇建档230人,建档率达100%;早孕建册210人,产前检查230人,产后访视219人,访视率达95%,系统管理210人,系统管理率91%;住院分娩230人,住院分娩率100%;无孕产妇死亡;活产数230人,新生儿访视218人,访视率达94.78%;0—6岁儿童数1154人,系统管理1075人,系统管理率达93.15%;3岁以下儿童676人,系统管理632 人,系统管理率93.49%,高危儿童35人,管理35人,管理率达100%。5岁以下儿童死亡1人,死亡率达1.08‰,婴儿死亡1人,死亡率达4.34‰。新生儿死亡1人。

(2)新生儿疾病筛查及听力筛查工作情况

2017年在我院出生 4 人,新生儿疾病筛查4 人。

6、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

(1)疫情报告工作

全乡未发现甲类传染病疫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种8例,发病率13.57/十万,其中其他感染性腹泻2例、流行性腮腺炎0例、细菌性痢疾0例,乙肝0例、艾滋病1例,未发现传染病漏报、迟报情况。全乡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2)艾滋病防治工作

全乡管理HIV感染者43人,1-11月随访工作情况:实际管理36人(其中在家随访13人、常住文山23人、外出外省打工5人(失访)、在监狱2人);HIV筛查任务数4432人,1-11月我乡共完成4450人,完成率达100.4%。初筛阳性2人,确证2人。孕产妇母婴阻断“三病”检测162人,HIV感染0人、梅毒0人、乙肝感染孕产妇3人,产妇1人,母婴阻断1人。

(3)狂犬病防治工作

全乡接种狂犬疫苗199人,由于部分群众对狂犬病防治意识不到位,我院通过深入村寨调查、统计犬伤人群,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对5年内犬伤后未注射狂犬疫苗的人群进行补种。

(4)鼠疫防治工作

我乡鼠疫防治工作始终坚持“重点疾病重点控制、重点地区重点检测”的原则,按照《文山市二0一七年鼠疫防治联防工作方案》,春、秋季大面积灭鼠工作,全乡共筹集、拌制、投放毒饵粮15602公斤(用去溴敌隆母液172瓶),拌制户数达2805户,拌制率为81.12%,通过开展大面积灭鼠除害活动,使我乡辖区内鼠密度、蚤指数有效降低。进一步的巩固了我乡鼠疫防治工作成果。截至11月止共送检鼠标本20只,均未检出阳性标本。

7、健康教育

共设置宣传栏6个,其中卫生院2个,村卫生室4个。宣传栏更新22次,共22期;播放音像资料9类,共开展音像48期;发放印刷资料12类,共4320份;举办健康知识讲座11次,参加人数1377人;开展健康咨询活动9次,参加人数422人次;参加个体化健康教育565人次。

8、中医药服务工作

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1053人,开展中医药管理452人,中医药健康服务率达42.29%;0-3岁儿童数777人,中医药管理425人,任务完成率达54.69%。

9、预防接种工作

健全冷链管理制度,设备专屋防置,专人管理,有疫苗领发登记,帐物相符,所有疫苗均从疾控中心进购,疫苗放置符合规范。一年来开展了12次冷链运转,各类疫苗接种率均在96%以上。

10、麻风病防治工作

全乡麻风病管理21人,实管21人,管理率达100%。开展2次麻风病线索调查,共调查7899人,上报可疑线索17人,经复核未发现麻风病病例。

11、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我乡共有公共场所3户,均为理发店。设置了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聘任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2名,村卫生室信息员1名,并持证上岗。开展了33次学校卫生巡查,共巡查6所学校。及时上报卫生监督信息3次,收集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44期,共44份。开展了19次公共场所巡查,对存在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过期的用户提出限期办理的整改意见。在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所在地制作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宣传标语4条。

12、计划生育服务

全年孕前优生检测任务数90对;完成95对;完成率105.5%;已录入95对。叶酸片发放任务数200对;已发放206对;完成率为103%。

13、死因监测工作

通过乡村医生开展死因监测,共上报死亡人员98人,录入系统98人,录入率达100 %。

14、结核病管理工作

结核病转诊任务29人,转诊31人,转诊率 106.89%。患者管理人数3人,规范管理3人,规范管理率100 %,全部结案。

15、白内障复明工作

我乡任务数3人,完成数5人,完成率100%。

(三)临床业务工作

今年来,全院共接诊门急诊病人21235人次,去年同期26327人次,下降5092人次;收治住院病人1905人次,去年同期1369人次,上升536人次;累计完成业务收入2236404.52元,比去年同期1996778.47元,上升239626.05元,上升10.7%。

(四)健康扶贫工作

1、卫生院成立了健康扶贫办公室,组建了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红甸乡健康扶贫实施方案。落实了建档立卡户“一站式”结算服务,先诊疗后付费等医疗政策,设置建档立卡绿色通道、“一站式”结算窗口和建档立卡专用病房。

2、按照州市要求对建档立卡户进行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筛查及录入工作。红甸乡共有552户建档立卡户,2242人,经过调查我乡共有“因病致贫、因病返贫”94户116人,其中9类15种大病有23户23人,实施救助15户 15人。

(五)家庭医生签药工作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设置了签约办公室,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组建了家庭医生团队及考核小组。今年来红甸乡卫生院来共签约了6225 人,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852人,高血压890人,糖尿病235人, 重性精神病70人,孕产妇210人,儿童693人。建档立卡户签约552户2215人,其中有27人死亡未签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2人。

(六)加强行风、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制度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发生;建立健全各项行之有效的制度,切实做到按制度管人管事,规范行为。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结合“三好一满意”、“优质护理”、“平安医院”等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今年来,医院诊疗秩序和治安状况良好,群众满意度得到提高。

(七)村卫生室管理

继续加强卫生室的管理,把相关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村卫生室并签订责任书,制定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及经费对现标准并严格执行。每月定期组织乡村医生集中培训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临床医疗理论知识,同时每周利用街天,轮流安排乡医到卫生院进行实践,这样理论加实践极大提高了卫生室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八)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共投资40万元,完善了红甸卫生室及糯乍比卫生室的建设,目前已经验收使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红甸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是文山市红甸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红甸乡卫生院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红甸卫生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553.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58万元,占总收入的29.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93.53万元,占总收入的52.99%;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4.81万元,占总收入的17.12%。与上年收入460.22万元对比增长了20.36%,主要原因:1、人员工资调整幅度较大;2、上级单位对卫生院卫生计生增加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红甸卫生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52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42万元,占总支出的82.26%;项目支出93.05万元,占总支出的17.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454万元对比增加了15.52%,主要原因:1、本年度人员经费,项目支出较上年相对增加,故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红甸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1.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4.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所以支出比上年度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3.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红甸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05万元。与上年127.31万元对比减少了34.26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室建设及卫生院业务房改扩建项目的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红甸卫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38%。与上年207.93万元对比减少了32.8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15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4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1.7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5.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6%。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48.1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7.1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7.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7.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红甸卫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编制减少,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总额。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下乡考核检查及外出学习培训(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考核检查及下乡督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红甸卫生院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