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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信息来源:文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5日     作者:金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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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文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文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

3.组织实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

4.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

5.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制度加强管理。

6.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7.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8.拟订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做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10.落实医疗保障行业扶贫政策,推进医疗保障行业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3.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市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②与市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市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

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医疗保障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文山市委、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市发﹝20195)文件精神,组建文山市医疗保障局,是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行政机关,2019310日挂牌。市医疗保障局内设办公室和基金监督综合股两个股室。

根据《中共文山市委办公室、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山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通知(文市办发﹝201976号)文件精神,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所有职能职责整体划转市医疗保障局管理。同时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承担的生育保险职责和1名事业编制划入市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内设综合办公室、稽核稽查股、财务统计股、参保管理股、审核结算股5个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稳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基本实现法定参保对象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优化服务,以部门联动机制和强化乡(镇、街道)责任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排摸及促保力度,实现各类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应参尽参,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

2.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科学编制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算,完善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制度,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实现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可持续。建立基金风险定期评估制度,对存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对医保基金运行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提出应对风险的建议措施并及时报告。

3.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科学制定总额预算,与医疗质量、协议履行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大力推进大数据应用,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模式。

4.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一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建设,定期组织稽核队伍专业培训,提高稽核队伍专业能力。二是创新基金监管方式。通过建立自查自纠、日常检查、专项治理、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等监督检查手段的常态化机制,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严格落实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加强举报线索查办,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基金监管的积极性。三是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财政、公安、审计等部门沟通对接,建立联合监管机制,统筹推进医保基金监督和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5.推进医药服务价格改革。一是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家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组织市域内医疗机构积极主动参与联盟采购,完成省、州下达的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任务;全面实施低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改革工作,有效降低一次性医用低值耗材价格,切实降低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减轻医保基金压力。二是积极推进医药服务价格改革。治理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实施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开展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监测。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工作。

6.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一是健全医保经办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医疗保障经办体系改革的意见》,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完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二是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将医疗保障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推送到互联网端和移动终端,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普及和应用,全面改善群众就医体验。三是加强经办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建立人才激励机制等手段,打造与新时代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合并编制), 为社会保障部门。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供养3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399.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2.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29,676.3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676.32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的2,201.42万元对比增加了29,197.80万元,增长1326.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文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与文山市医疗保障局合并编制,增加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离休人员医疗费用项目资金及城乡居民各级(中央、省、州、县)财政补助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399.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399.2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22.89万元(本级财力1,722.8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的2201.42万元对比增加29197.80万元,增长1326.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补助的城乡医疗救助及城乡居民参保基本医疗补助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399.2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39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99.22万元,占总支出100%。与上年的2,201.42万元对比增加了29,197.80万元,增长1326.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文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与文山市医疗保障局合并编制,增加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离休人员医疗费用项目资金及城乡居民各级(中央、省、州、县)财政补助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29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西部志愿者生活补贴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退休19.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及机关工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退休10.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1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费支出、医疗费包干奖励经费支出及改制(关闭、停产)国企退休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2101301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支出305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四类对象资助参保、住院医疗救助及重特大疾病救助对象发生的住院医疗救助支出。

2101202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201.1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资金658.56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财政助缴资金542.57万元。

2101501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7,969.7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运转支出81.1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各级财政补助27,888.62万元。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32.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行政基本工资-基本工资12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7万元);

30102)行政津贴补贴-津贴补贴17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37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6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51万元);

30108)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4万元);

30110)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3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万元);

30112)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3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0万元);

30201)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万元);

30202)一般公用经费-印刷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

30205)一般公用经费-水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

30206)一般公用经费-电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

30207)一般公用经费-邮电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

30211)一般公用经费-差旅费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万元);

30213)一般公用经费-维修(护)费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0万元);

(30216) 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3万元);

(30217)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0万元);

(30299) 一般公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万元);

(30228)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万元)

(30229)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万元)

(30231)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万元)

(30239)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用3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2万元)

(30239)公共交通专项经费-其他交通费用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万元)

(30299)退休公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8万元)

(30302) 行政单位离退休费-退休费1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1万元);

(30302) 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退休费1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4万元)

(30399) 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7万元)

(30305) 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生活补助2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00万元)

(30399) 城乡医疗救助-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5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万元)

(30399) 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74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0.25万元)

(30227) 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生活补助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预算项目。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预算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4.30万元,较上年4.70万元减少0.40万元,下降8.5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80万元,比上年预算1.20万元减少0.40万元,下降33.33%,原因一是2021年预算1.2万元,按100元人均餐标即120人,就餐批次3-4批,所以2022年预算0.80万元,按60元人均餐标即130人,就餐批次4-5批;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共文山市委办、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文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办发〔20209号)文件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1辆,实有数1辆,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3.50万元,与2021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国家加大打击欺诈骗保资金力度,稽核稽查股和基金综合监督股下乡频繁,公务用车运行已使用9年,运行维护费比新车增加所致。车辆使用时间越长,运行费用越大。公务用车保有车辆1车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贯彻落实《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73),市医疗保险管理局高度重视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督,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效果,按月编制预算执行月报,跟踪预算执行,对预算的执行进行自查和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问题,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实现,2022年市级财政安排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及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编入基本支出中卫生健康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26676.32万元。

其中市级配套补助资金740.25万元。2022年各级财政补助人均在2021580元基础上增加30元达610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80%488元,地方财政承担20%122元(省17%103.70元,州0.3%1.83元,市2.7%16.47元)。202112月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449452人,市级财政按人均16.47元给予配套。

(二)2022年医疗救助中央、省级预算补助资金收入3000万元。

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四类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助缴专项补助资金1312.24万元,住院医疗救助支出478.11万元,尚未识别人员将在2022年资助参保和救助。

(三)2022年市级安排的重特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0.00万元。

编入基本支出中保民生支出,在特定目标类项目中只编入中央及省级财政安排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预算。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工作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参保居民个人缴纳、政府补助以及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用于对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

6.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达不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且按精准识别程序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动态管理的贫困家庭。

7.城乡医疗救助: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彩票公益金等渠道筹资,按规定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对象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政府财政报销到90%支出的保民生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中商品服务支出总计81.15万元。其中:办公费8.00万元,印刷费1.5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4.32万元,差旅费8.00万元,培训费0.13万元,维修费0.4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工会经费5.38万元,福利费8.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8万元。与上年的81.54万元同比减少0.39万元,下降0.48%。主要原因是州级下拨2022年中央能力提升资金12万元,故不再考虑行政运行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文山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90.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8万元,固定资产81.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80.0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62100476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