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文山市供销社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6日     作者:文山市供销社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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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政府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19〕1号)文件要求,结合文山市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作以下报告。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8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以下简称《规定》关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要求,结合文山市供销合作社部门工作实际,文山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包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情况、意识形态、依法治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脱贫攻坚工作、河长制工作、供销综合改革工作、单位财政预、结算情况等内容,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三七之乡”信息网公开发布。

二、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文山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公开各类信息、简报共79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科教文体卫生类75篇,供销扶贫就业类1篇,供销业务开展类2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1篇;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2018年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积极开通“12345”政府服务热线;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8年度无人大建议和政协议案涉及市供销社办理情况;

(六)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数量:2018年度无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积极关注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求关注的微信公众号,并严格遵守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在政务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发布和传播违反党纪国法的有关信息;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强化管理措施,安排专人进行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为群众办事、查询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对历年来涉及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进行梳理,市供销合作社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市供销合作社无网站建设,信息均在“三七之乡”网站发布;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有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导致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效率不够高。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安排: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以及公开属性,梳理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1.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严格遵守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在政务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发布违反党纪国法的有关信息和非涉密计算机制作、发布涉密文件资料。

2.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