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进一步落实企业税费、融资、交易、社保、物流等系列优惠政策,突出“降成本”政策的普惠性、针对性和差别化,着力推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45号)精神、《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云政发〔2017〕50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18〕7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按照市人民政府指示,市发展和改革局结合文山市实际起草了《文山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市委编办、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工信商务局、农科局、统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水务局、文广体旅局、金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安消防大队、公安局、教育局、审计局、机场筹建处、铁路筹建处、三七园区管委会、马塘园区管委会28个部门意见和建议,最终确定了《文山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审定稿。现就实施意见的起草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实施方案》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本《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框架结构基本参照省、州的《方案》文本结构进行编制,分10个部分,共55条(州的《方案》共有11个部分74条。第一部分为合理降低企业税费;第二部分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第三部分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第四部分至第六部分为降低企业人工、用地、物流成本;第七部分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第八部分为支持工业企业“轻资产”入园发展;第九部分为加大企业做优做强奖补力度;第十部分为实施保障。政策措施文件分工细化到市发改局、环保局、财政局、工信商务局、税务局、住建局、国土局、卫计局等具体部门。
二、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该实施方案参照省、州文件精神,并结合文山实际,作了部分修改。同时,为了保证工作和州级保持一致,在重点政策措施文件细化分工上,基本参照省、州的部门的任务分工,对部分工作任务市级没有办理权限的,则修改为积极配合省州相关部门做好工作。
相关政策文件链接: 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市政发〔2018〕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