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3日     点击:    
[字体: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本机关编制了《文山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公开范围

本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予以主动公开,详细信息可见本机关编制的《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开方式

1.文山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wss.gov.cn)“政务公开”专栏。

办公地址:文山市龙欢路67号

联系电话:2612170,传真号码:3066977。

邮政编码:66309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2.“健康文山”微信公众号,集合了文山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的挂号、缴费、查询等功能和文山市医疗卫生信息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在线申请、邮寄、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提出申请

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卷宗材料复印费),邮寄费。

1.在线申请。申请人进入“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门户首页-“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机关电子邮箱wenshanshiwjj@163.com即可。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邮寄、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文山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邮编:663099;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一)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二)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三)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本机关负责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四)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立即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五)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本机关将告知联系方式;

(六)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本机关负责告知申请人;

(七)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申请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纪检督察门投诉。监督电话:0876-283513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窗体顶端

四、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意见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机关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