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红甸乡联合市交警大队开展“下乡落户” 便民服务活动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31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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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创建,营造一个安全、畅通、优质的道路交通环境,将全市范围内不合规电动三、四轮车等低速电动车纳入登记管理,切实加强电动三、四轮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月23日和8月30日,红甸乡联合市交警大队开展“下乡落户”便民服务活动。有效解决了群众“落户难、难落户”的问题,方便偏远农村群众及时办理车管业务,将惠民政策和优质服务送到家门口。

红甸乡位于文山市境内北部,距文山市区50公里。全乡辖4个村委会25个自然村35个村民小组,通村路除独家村小组外均为谭石路或水泥路,村民出行基本靠二轮、三轮摩托车及老年代步车,大多数群众车主都有“买车不落户”的习惯,交通安全隐患极大,特别是“老年代步车”,大部分都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相关要求,所以无法办理牌照。。考虑到这一实际问题,红甸乡连续两周联系市交警大队车来到红甸乡共为219户群众办理了二轮、三轮摩托车及老年代步车,落户工作。同时,利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他们进行考前警示教育,讲解交通安全法规、摩托安全出行常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此次活动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最大限度地为偏远地区群众办理车管业务提供了方便,减少了无牌无证摩托车及四轮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从而减少了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在方便群众的同时,有效地提高了偏远山区群众驾驶车辆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为抓好全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