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内设机构

信息来源:文山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6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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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科(党建办公室):负责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爱国卫生、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党务信息公开、工会、妇女儿童、青年、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及考核、干部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等工作;负责“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信息、文秘、文书档案、督查、保密、收发、综治维稳、平安高新区建设、扫黑除恶斗争、信访、公务用车、后勤(会务)服务等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组织和重要外事活动、调研督查督办、接待等政务活动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资金、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安全、应对突发事件、应对重大灾害应急、消防救援的统筹协调;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各类创建相关工作;负责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办、联络、协调服务工作;指导企业文化建设,协助做好辖区内创建文明单位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审批服务科:承担管委会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做好对外行政审批事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编制办事指南;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便利化水平,创新便民利企举措。参与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政务服务、群众服务热线等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及企业投资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负责指导企业服务中心做好审批事项服务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产业发展科:负责编制产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发展、产业发展,组织协调产业联盟、产业基地;负责组织协调企业办理产品进出口工作;承担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调查、统计、分析和经济信息收集、发布工作;负责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中介机构、科研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落实高新区相关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保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科技创新科:负责科技创新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国家及地方科技、产业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承担科技成果和新产品鉴定、各级科技进步奖励的组织申报工作;承担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的申报推荐及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推进企业开展高新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负责推动高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大健康、产业互联网、科技服务业,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营造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负责组织协调科技园区、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平台的申报、指导及服务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规划建设科:负责高新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促进产城融合;负责国土资源、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土地年度储备计划和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数字医疗、智慧教育、智慧交通应用,完善科研、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快产城融合发展;负责建筑施工、招投标管理工作;承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新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治安维稳等公共事务;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投资促进科: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投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负责经济合作、项目管理、投资服务拟定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及调研评估有投资意向的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初审,提出相关扶持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并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服务、检查和监督,实施项目签约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