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绿色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发展工作会议和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精神,有序推进全市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推动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文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 号)、《文山州有序推进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方案》(文政办发〔2022〕40 号)有关要求,现就文山市清水井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公开优选投资主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文山市清水井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二)建设地点。文山市秉烈乡境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装机容量6万千瓦。项目区总面积1490亩,拟建光伏组阵区及配套设施。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5—2026年。
(五)项目建设条件。文山市距广昆高速公路34公里,距文山砚山机场23公里,是云南省的东南大门,进入北部湾、珠三角和通往东南亚国际通道的交通枢纽。文山区域内有文山砚山机场、广昆高速公路和云桂铁路及珠江航运第一港—富宁港,具有“海陆空铁”的交通优势,年平均日照时数1971.8小时,年平均辐射量5064.8MJ/平方米。
二、合作模式
(一)政府授权,企业自主建设、运营管理。
(二)接受独资、合资或合作联合体等多种方式。
三、配置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自愿不强制、竞争不垄断的原则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坚持引入行业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的重点企业,配置1家具有较强实力合作投资开发主体。
(二)坚持高质量发展区域能源电力管理。梳理排查电网接入条件,服从电网公司统筹接入系统配置,进一步优化电网工程建设,力争实现同步并网、就近接入及送出。
(三)坚持规范管理。推进项目备案、前期专题报批、合规性手续办理、规划、设计、建设、并网、运维等管理完整行业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技术标准,严守安全底线,遵守工程建设标准,确保电站运行可靠、安全。
(四)坚持科技创新管理。积极拓展光伏发电行业新工艺、新设备、新科技、新技术开发应用,进一步推动文山市科技创新领域发展。
(五)坚持土地利用率管理。遵守光伏发电项目用林用地政策,充分排查项目规划用地性质及范围,以最高土地利用率完成项目规划建设。
(六)坚持要素保障管理。强化项目实施的资金筹备、规划设计、建设周期、安全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稳定性、属地经济发展、运维管理等项目实施的全生命周期履约的要素保障管理。
四、配置评分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条件包括:企业业绩、企业投融资能力、建设管理及运营能力、助力乡村振兴、集约化开发土地综合利用能力等5个方面的能力。由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专家开展评分,按照综合评分高低排序,排名前三名的企业进入磋商环节,磋商后择优选择配置1家投资开发主体(评分指标见附件)。
五、申报条件
综合考虑市场良性竞争、企业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的实力以及对申报企业资格提出如下要求:
独立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组建联合体参与竞选的,联合体最多由2户符合条件的企业共同组建,联合体各成员必须为合法注册的企业。同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报名参加竞配企业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他组织和联合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报名参加竞配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一)申报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方式申报的,应提供已签署、盖章的联合体协议及出资各方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全称、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关系及联合体成员的连带责任。
(二)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包括申报企业主营业务、总资产、资产负债、股东构成、净资产、并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内容。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出资各方的基本情况。
(三)申报企业业绩水平。包括申报企业国内、省内已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的总装机、规划投资装机规模。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出资各方的业绩水平证明材料。
(四)承诺。项目规划、备案、开工、建成、并网和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企业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17:30前,逾期不再受理。(注:法定节假日不接件)
(二)企业申报材料递交地点: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能源股(文山市政务中心三楼323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李娇18887699069,座机:0876-2180308,邮箱:346305289@qq.com。。
八、注意事项
(一)企业递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申报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材料须胶装成册(一正一副),装密封袋提交1份,电子版1份。
(二)根据企业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同时在文山市政务网站进行公示,且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企业与文山市人民政府进行项目投资开发磋商,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次优选结果将在文山市政务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
1. 文山市清水井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投资主体报名表
2. 文山市清水井光伏发电项目(二期)资源配置重点考量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