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1118003 | ||
标 题 | 父母生病陪护假请不了 | ||
发件IP | 240e:44d:4222:3f46:0:0:0:1 | ||
写信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 ||
信件主要内容 | 反映请陪护假问题。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 2019 年云南省颁布了《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 20 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 10 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如您符合条例规定请假的条件,请向您的用人单位沟通申请,如用人单位不同意,请您向主管部门进行反映。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 |
||
处理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