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1104006 | ||
标 题 | 反映文山攀枝花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工作态度 | ||
发件IP | 182.247.1.* | ||
写信时间 | 2024年11月4日 | ||
信件主要内容 | 反映文山攀枝花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工作态度的问题。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4 年 11 月 7 日,我局派出卫生监督员到文山攀枝花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取了您在文山攀枝花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处方笺》2 份,并查看文山攀枝花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师的资质。关于您说 2024 年 11 月 4 日输注药物有头孢类等抗生素未做皮试,是因为 2024 年 11 月 3 日您已经做过皮试,皮试未超过 3 天就不再进行皮试。您说在诊疗过程中护士未进行核对名字的问题,文山攀枝花社区卫生服务站是在核对无误后才给您进行的加针水,后期文山攀枝花社区卫生服务站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三查八对培训。对于医生及护士态度不好等问题,文山攀枝花社区卫生服务站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 10 时 45 分已打电话向您道歉并作了解释,并已经得到您的谅解。 感谢您对文山市卫生健康事业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体健康,万事如意。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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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4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