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小街镇石灰窑村委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信息来源:政府信息公开股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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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1

机构信息

村级概况

村组概况、村级代办点、负责人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办公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石灰窑村委会

村务公开公示栏



2

村委会职责

依照法律确定的石灰窑村村委会职责及村委会设置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石灰窑村委会

村务公开公示栏



3

村委会委员分工

石灰窑村委会成员姓名、工作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石灰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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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内设机构

石灰窑村委会内设机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石灰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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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重点领域信息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落实、项目实施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石灰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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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乡村振兴信息

乡村振兴政策、乡村振兴项目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石灰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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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村级财务信息

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发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石灰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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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惠民政策信息

低保、危房改造、贫困补助及慰问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石灰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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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养老服务信息

老年人补贴名称、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内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石灰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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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社会救助信息

救灾救济接收和发放情况、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公示、社会救助政策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石灰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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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信息

计划总结

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石灰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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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工作进展

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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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应急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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