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某KTV于2020年7月8日晚因“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被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改正违规经营行为并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28日凌晨2时至5时30分,当事人继续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违规经营,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的规定,依照法律规定,给予该KTV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的行政处罚。
以案说法:娱乐场所超时营业不仅危害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往往还是治安案件的高发时段及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易发时段,也是市民投诉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