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教育改革,激发办学活力,教育事业取得新进步、各项工作有新成效,全面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综合
全市辖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293所,其中:高等教育3所、完全中学3所,高级中学4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初级中学1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中职学校9所,完全小学76所,教学点26个,幼儿园144所,特教学校2所,专门教育学校1所,文山州技工学校1所。
有各级各类在校生179897人,其中:高等教育25292人、普通高中在校生15771人,初中在校生27639人,中职学校在校生14599人,小学在校生60778人,在园(班)幼儿生30062人(其中附属幼儿班2295人),特殊教育学校学生485人,专门教育学校210人,文山州技工学校学生5061人。
有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12581人,专任教师10325人,其中:高等教育教职工1041人,专任教师786人;中小学教职工7105人,专任教师6683人;幼儿园教职工3336人,专任教师1908人;中职学校教职工856人,专任教师739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126人,专任教师115人;专门教育学校教职工22人,专任教师19人;文山州技工学校教职工95人,专任教师75人。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6.7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2.1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3.01%。
学前教育
全市共有幼儿园144所,其中:民办81所,民办普惠性幼儿园[2]68所;公办园占比43.75%,普惠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5.50%。
学前教育在园幼儿[3]30062人,其中:民办在园幼儿19517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15158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6.73%。
义务教育
全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125所。义务教育阶段[7]招生20999人,在校生88417人,专任教师5424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8]102.19%。
1.小学阶段教育[9]
全州共有小学102所,其中:普通小学76所,教学点26个。
小学阶段招生11647人,比上年增加2107人,上升22.08%;在校生60778人,比上年增加2280人,上升3.9%;毕业生9064人,比上年增加308人,上升3.52%。
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10]3342人;师生比1:18.19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1]100%;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99.64%。
小学共有校舍建筑面积51.4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52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12]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75%,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100%,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100%,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100%,数学自然实验仪器配备达标学校100%。
小学阶段共有班级1324个,比上年增加12个。56人及以上大班513个,比上年增加103个,占总班数的比例38.75%,比上年增加25.12个百分点。
2.初中阶段教育[13]
全市共有初中学校23所,其中:初级中学1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
初中阶段招生9352人,比上年增加148人,增长1.61%;在校生27639人,比上年增加631人,增长2.34%;毕业生8683人,比上年减少189人,下降2.13%。
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14]2082人;师生比1:13.28;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96.11%。
初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41.7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27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95.65%,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100%,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100%,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100%,理科实验仪器配备达标学校100%。
初中阶段共有班级532个,比上年增加1个。56人以上大班137个,比上年增加37个,占总班数的比例25.75%,比上年上升37个百分点。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5]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3516人。其中,在小学就读9692人,在初中就读3824人。
特殊教育
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所;招收各种形式[16]的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数485人,比上年增加55人;全市特殊教育学生945人,比上年增加108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在校生485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的比例51.32%。
特殊教育学校[17]专任教师115人。
高中阶段教育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8]93.01%,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
1.普通高中教育[19]
全市共有普通高中8所,其中:完全中学3所,高级中学4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
普通高中招生5746人,比上年增加281人,增长5.14%;在校生15771人,比上年减少487人,下降3.00%;毕业生5637人,比上年增加526人,增长10.29%。
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20]1259人;师生比1:12.53;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
普通高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36.02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0.82万平方米。普通高中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100%,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100%,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100%,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100%,理科实验仪器配备达标学校100%。
2.中等职业教育[21]
全市共有中等职业学校9所。
中等职业教育[22]招生5943人,比上年减少1839人,下降23.63%;在校生14599人,比上年减少17611人,下降54.68%;毕业生4860人,比上年增加1446人,增长42.36%。
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23]739人;师生比1:19.76;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95.94%;“双师型”专任教师占专业(技能)课程专任教师比例58.3%。
文山州技工学校1所(数据不在文山市教育事业统计系统中,属于人社部门统计)学生5061人,招生2578人,教职工95人,专任教师75人。
高等教育
全市辖区共有高等学校3所(数据不在文山市教育事业统计系统中,属于省级系统)。其中,普通本科学校1所,高职(专科)学校2所。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24]总规模25292人,比上年增加4115人。
普通本科招生4876人,比上年减少17人,下降0.35%;在校生13914人,比上年增加1708人,增长13.99%;毕业生3013人,比上年减少209人,下降6.49%。
高职(专科)招生2844人,比上年增加1066人,增长59.96%;在校生9726人,比上年增加1234人,增长14.53%;毕业生1439人,比上年减少226人,下降13.57%。
成人本专科招生1446人,比上年增加1391人;在校生1652人,比上年增加1173人;毕业生271人,比上年增加64人。
高等教育专任教师786人,其中普通本科学校475人,高职(专科)学校311人;普通、职业高等学校共有校舍建筑面积[25]53.6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0.61万平方米。
民族教育
全市共有少数民族在校生103606人,占全市在校生数的57.59%,其中:高等教育阶段9147人,中职教育阶段9256人,高中阶段8585人,初中阶段17211人,小学阶段37411人,学前教育阶段18252人,特殊学校283人,专门学校96人,技工学校3365人。
民办教育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87所(高等学校1所,高级中学2所,初级中学1所,中职学校2所,幼儿园81所)占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比例29.69%。在校生36685人,占全市各级各类在校生总数的比例20.39%。其中:
民办幼儿园81所,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比例56.25%;在园幼儿19517人,占全市学前教育在园幼儿的比例64.92%。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所,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比例1.01%;在校生1982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比例2.24%。
民办普通高中2所,占全市普通高中总数的比例25%;在校生2565人,占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的比例16.26%。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所,占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总数的比例22.22%;在校生4296人,占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的比例29.43%。
民办高校1所,在校生8379人,占全市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的比例33.13%。
注释:
[1] 各级各类学校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批准设立,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各级各类学校。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下同。
[2] 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3] 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其他学校附设幼儿班幼儿。
[4]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是指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数(不考虑年龄)占3~5岁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
[5]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其他学校附设幼儿班中承担学前教育的专任教师。
[6]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包括普通小学、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7]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数、在校生数包括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和附设初中班的招生数和在校生数。
[8]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9] 小学学校数包含普通小学和小学教学点;学生数包含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学生;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小学和小学教学点。
[10] 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中承担小学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1]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2] 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是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器械配备达到《教育部 卫健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配备、理科实验仪器配备等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相关标准。含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13] 初中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职业初中;学生数包含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学生。
[14] 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中承担初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5]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6] 各种形式特殊教育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其他学校附设特教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
[17] 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含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特教班中承担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
[18]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是指高中阶段在校生(不考虑年龄)占15~17岁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
[19] 普通高中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20] 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高级中学、完全中学高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高中班中承担普通高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21]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
[22]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在校生、毕业生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学生数。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学生。
[23] 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中承担中职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文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