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法受理申请人卢加敏变更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的申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现将变更法定代表人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类别:服务站
级别:无
名称:文山市新平街道红旗社区卫生服务站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 中医科
原法定代表人:杨萨
变更法定代表人:张碧敬
负责人:王永波
地点:文山市泰康小区金泰路105-107号
审查情况:经审核,该医疗机构向我局提交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现给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11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电话:3066986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