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樊小俊诊所备案的申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第十四条及《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现将诊所备案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类 别:诊所
级 别:无
名 称:文山俊和诊所
诊疗科目:内科
观察床:4张
设置地点:文山市新平街道清林阁小区东苑3-01号
负责人:樊小俊
审查情况:经审核,该医疗机构符合诊所备案相关规定,达到诊所备案法定要求。诊所备案公示期为10天(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6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电话:3066986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