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文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暨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推进会议在市会务中心中型会议室举行。
市委副书记冉永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努力把文山市创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举全市之力,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推动文山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新发展、新进步、新突破。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拿出务实管用的举措,不折不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践行“三个工作法”,提升工作效能,真正使创建工作经得起上级检验、发挥得了示范引领。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测评指标(试行)文山市任务分解》抓好工作落实,全力以赴完成好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唐俊洪通报全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并作出了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