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文山市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市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潜力,促进文山市消费持续恢复增长,依据《文山州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促进消费提质增效,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
(二)总体目标
通过3年的努力,城乡消费规模稳步扩大,结构实现升级,全市消费总量突破230亿元,2022—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年均增长8%以上,全市网络零售同比年均增长15%以上。发展壮大商贸流通市场主体,到2024年批零住餐企业达到8149户以上,限额以上企业109家以上,其中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企业达8家以上,超过10亿元企业达3家以上,超过30亿元的商贸流通企业达2家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兴主体”行动
1.发展壮大商贸企业。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2年支持批零住餐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商市运〔2022〕9号)、《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促进餐饮业零售业等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政策指南的通知》(云商商贸〔2022〕11号)等上级有关批零住餐行业扶持政策措施,加大限额商贸企业培育力度,全方位服务“个转企”和“企升限”工作,不断优化限额以上商贸单位库体质量,争取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给予支持,促进商贸企业发展壮大、做大做强。积极向上级争取新建、提升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农集贸市场、专业市场项目,逐步提升商贸流通市场服务水平。(市工信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措施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2〕45号)等各级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推动助企纾困相关政策有效落实。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好中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发挥各行业协会作用,帮助小微企业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和解决相关困难问题,帮助和指导相关小微电商企业和个体户通过直播带货、短视频、带货达人方式带动自身发展,不断完善和推动商贸市场主体发展。(市财政局、市工信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开展商贸招商引资。加大商贸招商引资力度,落实州级招商引资政策,定期不定期开展外出招商,并细化各项服务措施,吸引知名品牌旗舰店、体验店和连锁店落户文山,推动本地中高端消费发展。(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信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培育本土品牌。积极培育一批民族品牌和老字号品牌,组织企业申报“云南老字号”,支持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认真开展“文山早点”宣传推介工作,推动“文山早点”走出去开设连锁餐饮店。认真贯彻落实《文山州落实滇菜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实施方案》,结合文山实际开发文山特色菜品菜系,加快特色菜品推广,提升文山特色菜品影响力和知名度,促进餐饮行业发展壮大。(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信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拓渠道”行动
5.加快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大电商人才培养,促进“传统交易市场+直播平台”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2024年,全市电子商务市场主体达1.2万户,培育电子商务人才1.5万人。组织企业开展线上促消费系列活动,全力推动数字消费成为消费新增长点。结合职能职责做好“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宣传和线上旅游服务,大力推行智慧旅游。组织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参加上级网络销售竞赛活动,积极申报有关奖励补助。(市工信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举行网络购物节活动。依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映像传媒、相关电子商务平台,组织电商企业入驻各大电商平台、开展线上销售和参加各种网络购物节活动,增加市内知名企业和优质产品、商品影响力。(市工信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推动会展经济发展。结合实际积极谋划符合文山产业发展方向的特色会展活动,积极举办“米线节”、“凉品节”、“三七节”等特色展会活动,努力培育和推广文山市优质特色商品。同时,积极动员企业参加各类品牌展会、专业展会和促销活动,并争取上级相关政策支持。(市政府办、市工信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三七利用中心、市文化和旅游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强供给”行动
8.加快培育消费新业态。进一步加大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力度,全力服务商贸企业发展。鼓励发展无接触配送消费模式,在医院、公园、大中专院校、职教园区等探索推广无人便利店、智能售货机,探索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网上菜市场等新零售业态,充分利用信息消费拓展消费空间。(市工信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积极向上级争取对连锁经营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结合实际组织相关企业申报连锁经营发展试点,鼓励一批零售和餐饮连锁企业合理布局网点,发挥品牌连锁店优势,优化商品服务供给,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推动零售、餐饮等传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信商务局负责)
10.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加强培育外贸新主体,鼓励现有内外贸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有关展洽会、博览会、推介会和民族节庆活动,有效开展“走出去”,扩大企业发展规模。鼓励企业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打造“文山特色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适应消费升级和供给提质需要。结合“畅享文山”促消费工作,将我市特色适路出口产品纳入促消费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推介并着力推动出口转内销工作。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作用,带动出口转内销,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市工信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建载体”行动
11.打造消费中心城市。对标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要求,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级物流集散中心和城乡冷链物流设施招商引资和建设,促进电子商务网点稳定增长,培育各类贸易集聚区,增强县域经济发展能力,推动线下商贸零售发展,全力将文山市打造为全州的核心消费城市。(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积极打造特色商圈。立足州府所在地区位优势,结合文山实际,按照《文山州2023年“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畅享文山”文旅促消费系列活动总体方案》,通过与消费季结合,打造与消费季品牌风格匹配的“文山商圈”;对文山现有商圈如光大步行街文化赋能,赋予商圈美食文化内涵,讲好商圈故事;做强本地美食特色,鼓励本地特色餐饮创新产品形态,打造老字号、特色名吃等餐饮品牌,“线上线下”联动招引各地特色美食店铺落地;注重商圈特色氛围打造,鼓励商业企业和商户自主设计,营造商业氛围,增添商业活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信商务局、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按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要求,严格落实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居住区商业设施配建相关要求,积极盘活分散的社区空间资源,鼓励片区改造,统筹利用闲置厂房、仓库、公有物业划拨等存量资源,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支持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早餐店、美容美发店、洗染店、药店、照相文印店、家政服务点、维修点、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前置仓等进社区,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信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各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大力发展夜间经济。结合文山实际持续发展夜间经济,推动“沙坝地夜市”“星空夜市”“彩虹夜市”等夜市的运营和发展,持续推动打造一批夜间经济示范区,创建夜间经济示范店,开展夜生活IP、夜生活网红打卡地活动。推动即时零售、新消费品牌、国货国潮、社区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信商务局、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积极申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推动城乡商业服务均等化。加快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推动农村线上零售发展,做到快递进村、配送到手,同时加快建设乡镇商贸中心和乡级便利店,促进全市县域商品和服务销售发展,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信商务局、市供销社、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惠民生”行动
16.促进大宗商品消费。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有关政策,积极组织宣传和参与全省新能源汽车下乡、彩云家电下乡和彩云家电消费季活动;鼓励家电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积极向上级争取对购买绿色、智能家电,及“以旧换新”的消费者给予适当补贴。进一步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二手车规范流通,有序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家居、节水器具等绿色智能产品提供信贷支持。(市工信商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培育促消费活动品牌。加大组织市内商贸企业参与全省“云集好物”及“彩云”系列促消费活动和州级系列促消费活动,持续营造良好消费氛围,促进商贸企业恢复增长。认真执行省、州有关政策,积极争取一定比例资金支持促消费活动,并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活动成效。(市工信商务局负责)
18.保障基本民生消费。持续做好重要商品日常监测和动态调控,全力落实粮油肉蛋奶果蔬的保供稳价措施,做好家电、汽车、成品油等大宗商品保供。鼓励应急保供企业在突发情况下采取增加商业库存、畅通货源渠道、线上下单线下配送、设置移动售卖点等方式保障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给予适当支持。(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优环境”行动
19.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各级优化商贸流通企业证照审批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办理效率。对同一场地举办相同内容的多场次大型活动,且活动为相同主办方和参展商,要连续举办的,积极指导和服务好相关企业。(市公安局、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联合激励和惩戒,注重商贸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及时受理和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形成良好消费环境。(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强化促消费活动宣传。加大在非常文山、第一文山、文山电视台等平台开展促消费活动宣传,增加宣传面和覆盖率,吸引外来消费,带动本地消费。(市工信商务局、市委宣传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积极申请上级促消费专项资金,融合企业、金融行业资金开展促消费活动。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符合产业发展方向、贴近消费需求的专属消费信贷产品。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旅、餐饮等企业纳入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市财政局、市工信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加强促消费工作调度,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本计划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主动配合,积极支持,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认真进行总结,将工作开展情况按季度报市工信商务局汇总报市人民政府。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争取上级补助政策,在财税、金融、用地、用工等方面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系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指导和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有关助企纾困扶持政策。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先进做法和工作经验,继续开展“三进”服务市场主体活动,广泛宣传各项扶持政策和措施,增强消费信心,努力营造消费氛围。
附件:文山市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文山市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名称 |
具体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1 |
发展连锁经营 |
积极组织申报连锁经营建设试点,培育一批规模大、网点多、实力强的连锁经营企业。 |
持续开展 |
市工信商务局负责 |
2 |
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创建 |
鼓励对商圈开展数字化升级改造,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创建。 |
持续开展 |
市工信商务局负责 |
3 |
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 |
持续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打造一条以上环境优美、管理规范、业态丰富、功能完善、智慧便利、特色鲜明、底蕴深厚的步行街。 |
持续开展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工信商务局配合 |
4 |
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
鼓励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推动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
持续开展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信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推进特色餐饮创新工程 |
推动文山特色早餐走出去,到州外省外开设连锁餐饮店、品牌餐饮店。 |
持续开展 |
市工信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
积极申报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实现县城有连锁商超和快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站、村村有便利店并通快递,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
持续开展 |
市工信商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 |
7 |
参与云南名特小吃节 |
积极组织企业参与云南名特小吃节。 |
持续开展 |
市工信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绿色食品市场开拓 |
组织文山绿色食品、老字号企业参加国内重点展会和产销对接会,提高文山绿色食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
持续开展 |
市工信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发放消费券 |
积极盘活上级促消费资金,发放“文山消费券”。 |
根据财政资金划拨进度开展 |
市工信商务局负责 |
10 |
参加七花购物节、消费促进月等系列促销活动 |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七花购物节,组织重点商圈、重点企业、重点品牌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系列促消费活动。组织相关企业开展消费促进月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拓宽七花促消费活动品牌影响力。 |
根据州级进度和要求开展 |
市工信商务局牵头,各街道配合 |
11 |
限额以上商贸流通市场主体培育 |
加大限额以上企业培育力度,鼓励个转企、企升限,对符合条件的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个体)争取上级资金给予支持。 |
持续开展 |
市工信商务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2 |
培育消费中心城市 |
根据“强州府”行动,对标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要求,大力发展消费基础设施,夯实消费基础。 |
持续开展 |
市政府办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3 |
参与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
积极宣传和实施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提振汽车消费。 |
持续开展 |
市工信商务局负责 |
14 |
开展家电下乡活动 |
持续宣传和参与实施家电下乡活动,激发农村消费活力。 |
持续开展 |
市工信商务局负责 |
15 |
提升展会平台支撑力 |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南博会、进博会等;结合实际积极谋划符合文山产业发展方向的特色会展活动,积极举办“米线节”、“凉品节”、“三七节”等特色展会活动,努力培育和推广文山市优质特色商品。 |
持续开展 |
市工信商务局负责 |
16 |
积极参与入驻“文品出山”专区,拓宽销售渠道 |
积极推荐企业入驻电商平台“文品出山”专区,积极参与以文山三七、老字号产品、民族工艺品及其他特色产品为主的专题促销、直播带货等活动,拓宽线上销售渠道,挖掘产品消费潜力。 |
2022年底 前完成 |
市工信商务局负责 |
17 |
参与全省网络销售竞赛 |
组织在网络交易平台开展零售业务的企业积极参与全省网络销售竞赛,以网上零售额累计规模为衡量指标,按照网络零售额排名申报奖励。 |
按要求参与 |
市工信商务局负责 |
18 |
完善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 |
将文山市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成集产品展示、人才孵化、企业孵化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
2023年底前完成 |
市工信商务局负责 |
19 |
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体系建设 |
健全市级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调运体系,鼓励应急保供企业在突发情况下,采取增加商业库存、线上下单线下配送、设置社区移动售卖点等方式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对贡献突出的企业,组织申报上级资金支持。 |
按要求开展 |
市工信商务局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