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

文市政办发〔2020〕80号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9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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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近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了《关于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33号)(以下简称“《通知》”),切实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弄清政策,积极谋划项目。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国家、省、州扩大有效投资有关政策,积极谋划公共卫生体系、冷链物流、“五网”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项目,争取得到国家、省、州资金支持。

二、加强研判,做好投资支撑。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根据全州、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任务,加强研判全市范围内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按照省、州要求积极做好项目支撑储备工作,确保投资平稳有序发展。

三、强化保障,确保按时推进。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按照“保重点、保开工”原则,坚持急事先办、特事特办,确保土地指标、环境容量以及水电气、资金、人力、技术等要素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对在建重点项目要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全程跟踪,合力解决项目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新开工重点项目要逐一制定项目推进方案,加快项目开工准备工作,明确项目开工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项目按时序推进。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