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林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文山市切实将推行林长制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抓手,强保障、健机制、压责任、抓落实,打好五套“组合拳”,实现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以“林长制”推动实现“林长治”,有效助推了生态文明建设。
打好体系建设“开篇拳”。成立市和乡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林长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高位推动、实体运作,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制定市、乡、村三级《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林长制改革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体系、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市、乡、村三级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实行分级负责制,明确各级总林长、林长、总督察、副总督察、督察和村组专管员职责。全市设立市级总林长2人、林长14人、总督察1人,副总督察2人、督察14人;乡级总林长34人、林长96人、总督察17人、副总督察18人;村级林长137人、专管员1197人、护林员1492人,实现辖区森林草原面积全部网格责任化,树有人管、责有人担。2023年度,各级林长共开展巡林6100余次,其中市级65次、乡级1500余次、村级4600余次。
打好部门协同“合力拳”。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进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建设,制定出台《文山市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及工作推进任务分解的通知》,明确各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谋划将林长制部门协作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考评。把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国土、财政等27个部门列为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压实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落实。建立联合办案、联席会议、“林长+警长+检察官”等工作机制,印发《文山市公安机关森林警长制工作规范(试行)》《文山市林草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机制》,在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基础上,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双向衔接,着力破解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顽瘴痼疾,真正形成长效震慑,推动林业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打好兴林富民“政策拳”。以林长制为引领,坚持把生态治理与兴林富民相结合,发挥好山的特色、林的优势,念好“山字经”、唱好“林草戏”,持续“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助力三产”,拓宽“两山”转换通道。发布《文山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文山市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围绕林下三七、八角、油桐、草果等特色产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在政策层面给予大力支持。目前,全市累计发展八角1.2万亩,柑橘1万亩,核桃提质增效1万亩、油茶0.15万亩、草果、砂仁、苦参、黄精等林下种植0.6万余亩,林下三七300亩。银杏果(白果)和三七林产品绿色食品获得认证,花椒、草果、八角、肉桂和滇黄精、李子林产品通过有机认证。2023年预计完成林草总产值51.2亿元,比2022年的42.73亿元增加8.5468亿元,增长20%。
(新街乡万亩柑橘基地)
(八角基地种植现场培训)
打好管绿护绿“攻坚拳”。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成立市林草局执法大队,核定编制14人,将原来以森林公安、林政资源管理等多头执法变为统一行动、统一标准的综合执法,有效解决了森林公安转隶后林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监督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全面提升管绿能力,为保护森林资源提供有力的保障。强化基层队伍建设,全市共聘用专业扑火队伍100人,分别安置在老君山、红旗林场等防火重点区域。全市共聘用1492名护林员,并通过全国联动手机APP巡林护林,实现巡林全覆盖,全面提升护绿能力。强化“管绿护绿”专项行动,2023年以来,共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植物检疫执法行动、林草“打假护牌”专项行动21次,受理林草违法案件线索107起,立案查处90起,不予立案9起,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11起,移送其他部门1起。 森林草原火案共48件,行政案件24件,刑事案件24件,受理20件,查处16件,火案查处率80%。
(护林员巡山)
(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
打好宣传引导“参与拳”。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林长制主题,率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全市共安装林长制公示牌119块,其中乡镇完成14块,村(社区)完成105块,制定《文山市林长制工作手册》3500份,印发市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各级林长、督察、警长、村组专管员和护林员等人手1份,以便各级林长学习并执行落实。同时,乡镇(街道)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干部职工会议、群众会、橱窗、显示屏等方式,加大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宣传。截至目前,乡镇(街道)召开干部职工和群众会议宣传林长制2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林长公示牌、林长制工作宣传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