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强化六个责任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信息来源:市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1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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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文山市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重点强化六个责任,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人民群众生活越来越红火。

扛牢政治责任。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做到及时跟进、应学尽学。各级干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全面乡村振兴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增强。

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五级书记”一起抓。建立市级领导包镇联村工作制,市级领导定期到包联镇村开展调研督导。市委、市政府先后30次专题研究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狠抓牵头责任。充分发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成立乡村振兴指挥部,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13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政策落实、联农带农、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资产后续管护、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印发《2022年度文山市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等文件,细化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把巩固脱贫成果纳入党建述职和“三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

落实整改责任。对国家考核评估、省对市县后评估和暗访等反馈问题,主动认领,举一反三,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共梳理105个问题,建立责任清单、效果清单,督促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整改工作,补齐工作短板,完善佐证资料,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强化部门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对标省级层面制定的有效衔接政策,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政策。全市共梳理规范各项帮扶政策,全面宣传。扎实开展政策落实大排查,进一步强化教育、医疗、住房、安全饮水等政策落实和兜底保障。强化纪委监委机关监督职责,高位推进,持续加压,确保巩固脱贫成果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盯紧帮扶责任。择优选派调整101支工作队306名驻村干部,常态化开展驻村工作履职情况明察暗访。举办全市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队员共306人次参加培训。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每月开展常态化走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问题。每季度对驻村公务员开展履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优和职级晋升依据。派出单位每半年听取1次驻村工作汇报,负责人定期到村调研指导驻村工作。全市实职处级领导定点联系17个乡镇(街道)及40个重点村,省、州、市属共计124家部门(单位)定点帮扶100个重点村及1个集中安置区(瑞民家园)。针对3206户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安排不少于1人的帮扶联系人进行重点帮扶,制定三年增收目标及到人到户帮扶措施(一户一策)39113条,户均帮扶措施达12.2条。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文山市“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得到全面巩固提升,确保了脱贫群众收入“稳得住”,坚决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任务,有效防止了返贫和新致贫。2022年,全市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年人均纯收入16481.36元,比2021年14040.63元增加2440.73元,增幅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