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关于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第三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3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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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云环督字〔2021〕158号)和《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21〕123号)文件要求,文山市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事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问题名称:云南省长江、珠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标准不严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

目标任务:在“十三五”基础上巩固深化,按照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到2023年,全市国控、州控地表水监测断面优良比例达100%,无劣Ⅴ类水体。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主要措施:

1.加强优良水体保护。加强对水质优良的断面的环境监管,密切关注主要污染指标浓度值变化,注重风险管控与防范,防止“好水变差”。开展水质现状不达标断面水质提升工作,重点推进断面流域内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城镇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治理等,不断提升优良水体比例。

2.加快推进盘龙河V类州控断面整治。持续开展Ⅴ类水体水质预警,强化水质分析,进一步压实责任。“突出的环境问题在哪里、问题症结在哪里、相应的对策在哪里、具体落实在哪里”,精准识别和梳理流域水生态环境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整治方案,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落实。

3.持续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从流域的系统性、整体性出发,从突出问题的根源着手,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业园区污染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推动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的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全面压实各乡镇(街道)、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加大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力度,促进流域水质不断改善。

落实情况:

1.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优良水体保护。加强对水质优良的断面的环境监管,密切关注主要污染指标浓度值变化,注重风险管控与防范,防止“好水变差”。开展水质现状不达标断面水质提升工作,重点推进断面流域内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城镇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治理等,不断提升优良水体比例。盘龙河文山市段3个国控、省控考核断面(盘龙河邑木得、灰土寨 、东方红电站)2023年由省驻文监测站每月开展一次监测,3个断面2022年全年综合评价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2023年1至7月综合评价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2.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加快推进盘龙河V类省控断面整治。持续开展Ⅴ类水体水质预警,强化水质分析,进一步压实责任。围绕“突出的环境问题在哪里、问题症结在哪里、相应的对策在哪里、具体落实在哪里”,精准识别和梳理流域水生态环境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整治方案,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落实。主要工作有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开展了大量治理保护工作。一是加强水质监测。按月对盘龙河国控断面、省控断面开展水质加密监测工作,切实发挥水质监测的预警作用。二是抓好盘龙河综合治理。针对盘龙河水质恶化趋势,开展入河污染物溯源排查,同时结合城区污水管网配套、排污口分布及流域面源污染情况,推进实施《盘龙河卧龙街道至东方红一级电站段水质提升应急方案》,编制《盘龙河(文山市段)水体达标方案》,全面调查盘龙河流域(文山市段)污染源类型、污染物产排特点,识别盘龙河存在的问题,提出水体达标的主要任务和工程措施,目前,该方案已获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编制了《〈盘龙河(文山市段)水体达标方案〉任务分解工作方案》报请政府审定后于2022年11月29日批准实施。三是全力推进截污控源工程建设。开展管网排查、污染源整治、雨污管网建设、污水直排口整治、临时应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污干管建设6方面工程建设。确保花灰土寨、攀枝花上寨片区、州人民医院城南院区入河排污口处、城南高中学校新建的日处理规模4400m³/d的4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解决了城北、城南新开发片区污水收集管网不健全导致的污水直排问题。四是做好沿线企业脱磷、减排工作。文山市无磷化工生产企业,对盘龙河沿线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放废水加强监管,降低总磷进入河道总量。

3.加强珠江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持续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从流域的系统性、整体性出发,从突出问题的根源着手,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业园区污染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推动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的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全面压实各乡镇(街道)、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加大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力度,促进流域水质不断改善。一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巩固碧水保卫战成果,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开展马塘园区、三七产业园区开展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管,确保饮用水安全;开展汛期环境安全应急排查工作,督促文山市27家纳入重点管理的单位完善“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组织14家企业事业单位参加2022年污染源监测业务培训,对持排污许可证单位自行监测进行帮扶指导。二是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确保入河污水达标。以《文山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名录》为基础,加强对市域工业企业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对照文山市入河排污口申报审批名录,对应该办理入河排污口申报登记而未进行申报登记的企业进行告知并指导企业办理申报登记工作,同时对企业入河排污口现状进行检查。通过告知、约谈、指导、服务入河排污口申报工作。文山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入河排污口于2022年9月14日通过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审核,获得设置许可。文山大自然地热谷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于2023年1月13日通过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审核,获得设置许可。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于2023年4月12日通过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审核,获得设置许可。三是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省州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前期1-3阶段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回头看”,根据上级下发的清单,1-3阶段我市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的企业共28家次,通过排查均未发现涉镉;开展重金属废渣堆放点排查整治,共完成了涉及我市17个点位的重金属废渣堆放点排查整治及成效复核工作。四是加强面源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对沿线住户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流域内农村“两污”排放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相关规划建设两污收集处理设施;同时市农业农村局指导沿线住户,农业生产过程中减少化肥农药使用,同时督促做好畜禽粪污收集工作,全面减少面源污染物通过径流进入盘龙河。

经过不懈努力,2022年,文山市无劣Ⅴ类水体,2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6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4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4个国控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全年综合评价达到或优于Ⅲ类。较上年同期,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特别盘龙河东方红电站断面较2021年全年综合评价Ⅳ类上提升了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