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 年云南省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计划》有关要求,在文山市进行评价性抽检。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文山市城市交通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6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和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文山市城市交通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1年6月23日)进行抽样。经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文山市城市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违法经营法经营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芹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文行罚决字[2021]第158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2021年7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见2021年6月23日抽检批次的“芹菜”,已销售完毕,流通环节未发现导致食品不合格的原因。由于该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保存时间短,故无法召回。 该企业进行整改措施如下:一是查找问题,完善程序。二是自我约東,严格把关。三是多途径监管配送产品质量关。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