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洋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资金地方自筹部分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要求,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属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范围,车购税补助资金将全部划入涉农整合资金专户,届时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将根据基本建设程序按工程进度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安排拨付,市级应配套项目建设资金也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中给予安排。目前,文山市已开展2017—2018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感谢你对文山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