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涉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公示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8日     点击:    
[字体: ]

根据《文山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文山市农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文市贫指发﹝2019﹞24号)要求,文山市农业农村局主管的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已实施,为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19年文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涉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公开相关情况如下:


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公告公示表

序号

乡镇(街道)

项目实施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财政涉农资金(万元)

1

合计

市农业农村局

2620.68

2

开化街道

开化街道办事处

45.28

3

卧龙街道

卧龙街道办事处

36.32

4

新平街道

新平街道办事处

60.32

5

东山乡

东山彝族乡人民政府

137.32

6

古木镇

古木镇人民政府

128.32

7

柳井乡

柳井彝族乡人民政府

131.04

8

追栗街

追栗街镇人民政府

102.6

9

平坝镇

平坝镇人民政府

151.6

10

小街镇

小街镇人民政府

59.04

11

新街乡

新街乡人民政府

165.72

12

马塘镇

马塘镇人民政府

384.08

13

喜古乡

喜古乡人民政府

市农业农村局

94.92

14

薄竹镇

薄竹镇人民政府

295.24

15

德厚镇

德厚镇人民政府

328.16

16

红甸乡

红甸回族乡人民政府

70.04

17

秉烈乡

秉烈彝族乡人民政府

271.32

18

坝心乡

坝心彝族乡人民政府

159.36

欢迎社会各界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876-3062747。

 

 

 

 

文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