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市税务局关于举行《文山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信息来源: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8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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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根据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要求,我局拟于2023年2月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起草的《文山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草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市税务局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法律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及街道、建制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和相关市级职能部门负责人、调整范围内社区代表、纳税人代表等共30名代表参加。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视报名情况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可凭个人身份证或相关证件到文山市税务局税政二股报名(文山市普阳路聚兴大厦311室),联系人:李洪昕,联系电话:0876-2196457。

2.网络报名。需如实、完整填写听证会报名表,附上本人身份证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20711200@qq.com。

(三)报名要求

在文山市居住或者工作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报名人允许公开个人相关身份信息。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