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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严惩跨境违法犯罪人员的通告

信息来源:文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5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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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市疫通〔2021〕18号

为严厉打击惩处跨境违法犯罪人员,降低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全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边境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辖区内贪图个人利益,置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参与、组织、协助、运送、窝藏、包庇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进行严惩。现将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一律从严、从重、从快依法打击处理,依法扣押其违法犯罪活动车辆及其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许可证,冻结其银行账户,经查证属违法犯罪涉案财物的依法予以收缴和追缴。

二、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函询调查或政治审查时,依规从严审核把关,原则上一律不予通过。

三、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及其共同生活人员,一律取消发放本年度未发放及下年度预发放林业、农业等政策性优惠补贴和补助并登记备案,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四、非法通婚的外籍人员及随居人员一律不得随意离开本村(社区),不得引带外籍亲戚朋友非法出入境,有情况必须立即向村(组)干部报告。每日必须向所居住村小组干部报到,若因特殊原因离开的必须报经村(组)干部审批,否则作为“三非”人员依法从重处理。我国居民为跨境违法犯罪提供便利和知情不报者,依法从重处理,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五、对雇佣、使用非法入境外籍人员的企业、合作社、个体户等,一律依法从重处理,并取消政策性补贴补助、奖励等优惠性政策,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和各类项目资金支持。

六、对党员、公职人员参与跨境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依规依纪从重从严处理,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倒查管理责任。

七、对跨境违法犯罪人员,一律在全市进行公开曝光,在其住所公共场所张榜通报。

八、对举报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经查证属实的,按州、市出台的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实施奖励。


特此通告





文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