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7月6日至9月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各委室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0年10月13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落实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发现“制度修订工作滞后”的具体问题,根据《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对机关工作制度修订和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有关任务进行分解的通知》(市人大办便签〔2020〕5号)要求,按照既定整改措施分工责任到人,经责任委室牵头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按照常委会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规定,分别报经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同意后,确定新建立制度4个、保留和修订30个、废止8个,完成了制度修订工作,下步将汇编成册后印发执行。
(二)关于“调研视察工作有待改进”问题的整改情况。鉴于巡察发现的具体问题事例已过时效性,整改重点放在组织开展2020年度代表集中调研视察活动上,先后围绕代表活动阵地管理使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重点项目建设和城市建设管理等工作,分别于2020年7月17日、11月25日、12月25日和12月31日组织开展4次代表集中调研视察活动。视察中,代表们每到一处,都认真听、仔细看、详细问,并就相关问题积极交流互动,纷纷表示今后将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提出更多具有代表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文山市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三)关于“人大代表活动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坚持落实“两个联系”制度,以代表活动阵地为依托,进一步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加强对代表工作站和联络室的调研指导,常委会领导多次深入站(室)进行监督检查,马塘镇汤坝村代表联络室等农村活动阵地环境卫生得到极大改善,“六簿四册”等软件资料进一步健全完善;注重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三七产业园区市级人大代表工作站及3个乡镇(街道)工作站、联络室被列为州级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制度建设实践创新联系点,卧龙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追栗街镇追栗街村人大代表联络室等7个站(室)被列为市级联系点,在全州、全市基层人大推广。
(四)关于“抓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2020年共召开集中学习8次,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共撰写理论文章和心得体会44篇,人大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得到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人大门户网站、QQ(微信)群、网上党支部、“学习强国APP”等新媒体,以及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主任会、干部职工会等平台,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牢牢把控人大领域正确的舆论导向,意识形态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加强对人大门户网站的管理,新增“履职承诺”模块并发布常委会新任命人员履职承诺书,完善“代表履职”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动态更新网站内容,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影响力。强化对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对照目标责任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及时开展分析研判、自检自查和撰写报告,认真总结年度工作情况,注重提炼经验和查找不足,巡察发现情况汇报内容雷同的问题得以全面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出现违规发放补贴、违规接待、超范围购买和发放运动服、违规支付义务植树款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加强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市实施细则以及相关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机关工会按照《文山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相关文件的通知》(文市工发〔2018〕27号)要求,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和严格执行有关经费支出。同时,及时清退违规资金,逐一核查涉及人员后,对相关资金进行清退并原渠道返回。
(六)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等文件规定、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市实施细则以及财务会计管理、工会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对会计凭证开展清查核对,补充完善报销凭证资料存档备查;要求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审签,对凭证资料不齐全、报销内容与凭证资料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审签。二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加强对差旅费管理、城市间交通费报销有关文件规定的学习,严格报账手续,规范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等记账凭证,要求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签审,对凭证资料不齐全、报销内容与凭证资料不一致的,一律不予签审。
(七)关于“党务公开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文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增强党的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对2020年度党内公开事项进行自检自查,重点自查组织设置、班子分工、党员分布、主要职责、目标任务等固定公开内容,党组织活动、班子履职、述职述廉、志愿服务、服务事项等定期公开内容,以及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事项、经费开支等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内容,一旦发现缺项,及时进行公开。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八)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拟定《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审核把关,杜绝出现表述错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二是再次全面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并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科学评定各岗位风险等级,完善签字、盖章等程序并归档备案。三是常委会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层层签订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对分管委室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指导,定期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严格审核把关各项材料。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廉政谈话制度,杜绝以研究业务安排代替廉政谈话的现象发生,并完善表态发言、签字等谈话记录存档备案。
(九)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中共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党组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及时向党组会议请示报告,科学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
(十)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贯彻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党内法规,深入开展机关入党积极分子摸底排查工作,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并通过开展星级党员评定,树立一批党员典型,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使群众对党组织有新的认识,吸引非党干部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加大党支部“模范机关”创建力度,积极推广应用“云岭先锋APP”、智慧党建平台,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教育、“党建+”活动等党建材料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查缺补漏、归档完善。通过努力,申报“五星级党支部”通过州级考评验收,顺利完成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年度党建考核工作。
(十一)关于“落实组织生活会要求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严肃认真开好新时代“西畴精神”学习实践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对照新时代“西畴精神”实质和内涵五个方面的问题,深入查找差距和不足,分别形成支委班子、支委班子成员和党员个人问题清单;支委班子、党小组分别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自身查找和同志们提出的批评意见,制定支委班子及个人整改措施,逐项开展承诺践诺,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报支委班子组织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方案,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良好效果。
(十二)关于“主题党日活动有娱乐化倾向”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拟定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采取集中学习、现场教学、志愿服务、警示教育等形式,进一步丰富主题党日活动,杜绝主题党日娱乐化现象发生。一是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加强统筹谋划,每年年初研究确定现场教育、志愿服务等活动的主题、时间和次数,确保主题党日活动在支部日常工作中得到落实,防止由于认识不足、谋划不深、组织不力,导致活动形式单一、跑题走样、“党味”不浓的现象发生。二是加强对接联系,衔接好上级党组织确定的活动主题,每次主题党日活动前,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活动主题、内容和议程,切实把支部主题党日打造成加强理论武装、锤炼坚强党性的载体,推动党员争做新时代合格党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2136408;通讯地址:文山市政务中心十楼市人大常委会1003室;邮政编码:663099;电子邮箱:99224195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