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9月3日,三届市委第十三轮第一巡察组对柳井党委及下辖的三角地村、界牌村、新发寨村3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为期60天的巡察。并于2020年10月12日向乡党委和三角地等3个被巡察村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党中央精神不深入。已按要求组织学习相关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一是已按时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二是明确班子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按照市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已按时报送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半年、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半年、年度自查情况报告,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学习贯彻情况报告。
3.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乡党委书记召集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约谈,认真剖析各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班子成员理清工作思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由分管班子成员召集新发寨村“两委”干部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商量并理清顺近期工作思路,制定了长期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工作研究部署会,抓好工作落实。三是乡党委书记对村“两委”干部进行集体约谈,进一步提高村“两委”干部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端正态度,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在实处。
4.脱贫政策落实有差距。一是完成全乡范围内排查脱贫攻坚工程质量排查,确保各项脱贫工程质量达标。二是巡察发现的涉及农户统建房漏雨问题完成了整改。
5.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不积极。一是由乡党委副书记按要求约谈具体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的同志,帮助其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监督办法,对今后出现材料迟报、漏报的等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6.民族团结工作落实不到位。已按要求制定完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专人负责创建工作。
7.发展思路不广,村级集体经济薄弱,造血功能不足,收入来源结构单一,发展的风险意识不强。一是各村组织各村小组会计人员学习了《文山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文山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文市集经组发〔2018〕1号)、《文山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全面消除“空壳村”、壮大“薄弱村”、提质“示范村”的实施方案》(文市办发〔2018〕28号)等相关文件。二是各村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及新一年集体经济发展计划。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学风文风不实,存在照搬照抄等形式主义问题。一是2020年10月9日在全乡干部职工会议上,由乡党委书记再次强调学风文风,杜绝照抄照搬,增强工作责任感,营造好的学风文风氛围。二是进一步扎实工作作风,相关人员已按要求完成问题材料进行的修改,同时严格把关,杜绝类似问题的出现。三是乡党委书记对存在抄袭现象的个人及党总支于2021年1月11日进行了约谈,相关人员已作出书面检讨。
2.推动经济发展不系统、不深入。一是结合石漠化治理来发展绿色经济、谋划推动本地以九叶青花椒、沃柑、中药材等特色产业为重点的项目落地实施,目前新种植九叶青花椒300余亩、沃柑800余亩;二是强化主导产业发展,进过进一步对接目前文山市文辉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蛋鸡养殖)、幸汇循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态猪养殖)将在年内投入运行;红兴牧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为代表的新型经营主体落户目前尚在对接中,争取引进明柳井大力发展养殖业;三是召开了班子专题会议,研究柳井乡经济发展规划,按照“坚持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坚持产业发展、长短结合,坚持自力更生、群众参与,坚持保护生态、持续发展”的原则推进柳井乡经济发展;四是加快柳井乡“空壳社”的注销。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由乡财政所所长对全乡财务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提高财经纪律执行成效。二是印发了《文山市柳井彝族乡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并认真审核报销凭证,严格报账审签流程,杜绝各类问题发生。三是前期审批不规范的事项已完成整改。
4.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一是加强学习教育。2020年12月11日干部职工大会,乡党委书记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二是加大监督力度。坚持在重要时间节点重申纪律要求,开展纪律督查,每季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1次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和要求,每季度至少对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1次监督检查,每季度向市纪委上报1次工作落实情况,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三是已经完成前期审批不规范的事项整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不合规单据支出,已按要求退回村集体账户。
5.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在日常工作中落实不到位。已再次核查廉政谈话工作开展,做到主要领导分别与班子成员之间,与村、科室(中心、站所)主要负责人开展1次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村、科室(中心、站所)主要负责人开展1次廉政谈话。谈话要求结合谈话对象岗位实际,将履行“一岗双责”、廉政风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政等纳入谈话内容,杜绝以研究业务安排代替廉政谈话。已按照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规范做好廉政谈话记录,乡纪委对谈话记录进行检查,对不规范记录的督促已经完成改正。
6.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一是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学习及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树牢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对涉及的新发寨村界牌村前期违规报销金额,按照规定全额收回并退回村集体账户。
7.“三务”公开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各村小组干部认真学习了《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务公开条例》、《关于实行村务公开报备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提升村干部相关业务水平与知识储备。二是组织开展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梳理排查工作,全面掌握村“三资”情况,进一步规范登记管理,建立健全台账。三是组织开展村集体资产财务业务知识培训,要求各村民小组村集体资产、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算、收支,规范财务入账登记管理明细。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一是已按要求召开专题培训会,对村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各项党建工作进行培训,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党组织建设的重视。二是督促指导机关、卫生院、站所党支部完善2017—2020年4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台账,并于2021年1月12日完成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台账的检查验收。三是各村按照中共文山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文山市农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等7个标准的通知,完善了各党总支和党支部各年度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台账资料归档。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加强党内生活制度学习,按时按质地召开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督促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发展党员和党务工作培训等党内业务、制度,提高会议质量。二是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完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材料,按照“五个基本”要求,对台账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和动态管理。
3.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一是严格党员发展管理。按照五个阶段25个程序,组织各支部对发展党员进行专题培训;二是督促机关、站所支部及各村完善涉及人员的党籍材料,在下步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并规范填写党藉材料。
4.基层党支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后备干部力量不足。一是结合村级换届,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对各村干部进行详细摸排,选优配齐村干部,从有较高文化水平又较为年轻的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创业人才、复员军人中储备、回引、选拔“一好双强”村级带头人,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二是加大对后备力量的培养,制定和落实好农村党员发展计划,严格党员发展的程序和标准,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工中优先发展党员,重视培养发展80后、90后青年农民这支新生代力量,真正把农村中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有目的、有计划地对优秀年轻基层群众进行培养教育,着力提高群众入党积极性,做好后备人才储备。三是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优化提升党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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