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学校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信息来源:食安委办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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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市食安委通告〔2021〕2号

近期,我市各学校已经开学,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各种病原微生物进入生长繁殖的高峰期,食物易腐败变质、霉变生虫。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现发布学校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责任,要做好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查验工作,严禁“三无食品”(无生产许可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过期食品、霉变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学校食堂。无冷冻、冷藏设施的学校食堂,蔬菜、肉、禽类等原材料要当天采购当天加工食用,隔夜饭菜一律不得再加工给学生食用。有冷冻、冷藏设备的学校食堂,要注意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转,确保贮存食品质量安全。

二、严禁购买未超过休药期的蔬菜,由于有些蔬菜病虫害大,菜农使用农药的频率高,采购蔬菜时要确认休药期已过的才能购买,避免采购农残超标的蔬菜。蔬菜清洗后要用清水再浸泡15分钟以上,降低蔬菜表面的农药残留量。

三、食物加工操作要规范,防止生熟交叉污染。食物要烧熟煮透。熟食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2小时,除高校外(需具备供应凉菜专间)禁止供应冷荤凉菜。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要清洗消毒。

四、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四季豆、豆角、油豆、野生菌、鲜黄花菜、发芽马铃薯等高危菜肴供给学生食用。

五、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好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健康体检,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防止患伤寒、痢疾、化脓性皮肤病的从业人员带病上岗。学校食堂内外环境要清洁整齐,做好防蝇、防虫、防鼠、防尘、防腐工作,预防食物被污染。督促学校食堂做好每餐菜肴留样和留样记录。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启动校园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机制,并立即向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报告,同时封存当餐所用原材料、剩余饭菜、留样菜肴、加工使用的容器和设备设施等,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查处食物中毒事件。





文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