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云司通〔2019〕63号)的要求,结合全市机构改革中各执法主体名称、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法定代表人等方面调整变化的实际,文山市司法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审核,确认下列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享有法定的行政执法权限,现予以公告。
一、文山市新闻出版(版权)局
法定代表人:王艺蓉
执法类别:新闻出版、版权
执法区域:文山市
执法权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指导、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办公地址:文山市卧龙街道龙海社区凤凰路30号政务大楼六楼(中共文山市委宣传部)
联系方式:0876-2137997
监督电话:0876-2832488(文山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印制品承印管理规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复制管理办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文山市广播电视局
法定代表人:王艺蓉
执法类别:广播电视
执法区域:文山市
执法权限: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办公地址:文山市卧龙街道龙海社区凤凰路30号政务大楼六楼(中共文山市委宣传部)
联系方式:0876-2137997
监督电话:0876-2832488(文山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主要执法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管理规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文山市司法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