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安全充电 满电回家”行动倡议书

信息来源:消防大队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7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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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广大居民朋友: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燃”。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作为便 捷、低碳的交通工具,为我们的出行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电动 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现象在部分居民小区内依然屡禁 不止,为切实开展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有效 预防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带来的火灾隐患,共同守护人民 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充电设施建设我先行。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生 产经营单位要在本单位管理区域内,建设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普 惠性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和消防设施,实现今年年内“应装 尽装”,让员工电动自行车“满电回家”;要大力推动居民住宅 小区在小区内外空地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桩,减少违规 停放充电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

二、“满电回家”我带头。广大居民朋友,特别是广大党员 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相关要求, 不私拉电线充电,不在楼梯间、过道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共用楼道、电梯前室、住房室内停放充电;不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单元门厅、楼梯过道及住房室内,不占用疏散通道, 不占用消防通道;能在单位或企业充电的,做到充好电“满电回 家”。

三、安全充电我宣传。广大居民朋友要积极向身边家人朋友 宣传“飞线充电”的危害,引导家人、亲朋在公共充电桩充电; 要自觉配合社区、物业等单位对“飞线充电”的清理,着力形成 “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火灾”的良好氛围。

四、违规行为我监督。广大居民朋友要发扬“城市主人翁” 精神,发现身边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堵塞疏散通道、“飞线充 电”等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劝导,一旦发现违规且拒不改正的行为, 主动向公安、消防等有关执法部门举报。

安全无小事,关系你我他。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让我们携 起手来,齐心协力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的“领航员”“示范 员”“宣传员”和“监督员”,努力打造文明、和谐、安全、幸 福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