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地名更名已经文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涉用以上地名的,均应使用标准名称。
原名称
更名后的标准名称
罗马字母拼写
所属政区
位置描述
批准机关
批准时间
天士力路、
腾龙中路、腾龙南路、
三七大道
SānqīDàdào
文山市
文山南收费站至东文路与腾龙北路交叉路段(途径天士力路、腾龙南路、腾龙中路)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文山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