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晓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文山市财政局在开展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中,2024年4月16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共2次电话通知你公司开展2023年年度备案,你公司以已于2023年办理公司注销为由不予办理;2024年4月17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再次电话告知你公司,若你公司确已办理注销手续,需进入“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办理代理记账资格注销手续,你公司仍拒绝办理。我局于2024年4月18日经请文山市税务局协助核查,确认你公司已于2023年8月4日办理了税务登记证注销手续;同日请文山市市场监管局协助核查,确认你公司已于2023年9月15日在市场监管局办理了公司注销手续。现你公司实际情形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二十一条“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之(一) 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及(二)(三)款”中有关注销“代理记账资格”之规定,我局决定终止你公司的代理记账资格。即日起,你公司不得继续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并请交回财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编号为DLJZ532621201701005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特此公告
文山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