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文市政规发〔2021〕4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文山市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至今清退腾空的公租房房源进行分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此次分配的房源为文山市公租房清退腾空的所有房源。
二、分配对象
在我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审核公示后进入轮候且至今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
三、分配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先到先选的方式进行分配。房源分配完后,进行登记,待有清退腾空房源后及时通知分配。
四、办理需提交的证件材料
由户主持身份证到指定位置办理,公租房申请户主不能前往办理的,只能由户主的配偶持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簿办理,除户主或户主的配偶外,任何他人不能代理办理。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常上班时间均可到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一楼服务窗口进行办理,地点:文山市沙坝北路95号。
如有其他疑问,可向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咨询,地址:文山市沙坝北路95号,电话:0876-2140737、2126142。
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