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31日至12月14日,四届市委第四轮第一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巡察,2023年1月13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组于2023年6月1日至7日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认识,把握政治要求。始终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提升巡察整改质量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第一时间动员部署,扛牢整改责任。
(二)明确责任,推进整改落实。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议、行政班子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细化整改措施67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6次,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1次,有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三)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通过抓巡察整改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形成风清气正的氛围。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局党组“第一责任人”的担当精神,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必须上党组会议研究讨论,2023年以来,先后召开党组、行政班子会议23次,研究“三重一大”156项。
2.关于“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风险和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风险意识教育,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对领导干部开展教育,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3.关于“推进依法行政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和法治宣传26次,党组书记到企业进行普法宣讲6次。积极落实建筑工程监管责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9次,及时纠正企业违法行动,对未批先建、边建边批等问题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或者个人,依法移交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4.关于“建筑行业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事故多发企业所承建项目的安全检查频率,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等各类专项检查方案,加大建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2023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56次,先后对15家建筑企业进行处罚。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5.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不断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住建局工作实际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把工作抓细落实。2023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纪法知识测试5次,合格率100%,通报学习典型案例40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参加省住建厅廉政警示教育视频会议1次,参加全州涉房领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1次,参观文山市廉洁文化馆1次。及时印发局党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认真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6.关于“学风、文风不正,形式主义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同时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提出相关贯彻意见,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加强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上级决策部署深入人心全面落实。改进学风、文风,提高拟文质量。
7.关于“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住建领域12项重点工作采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2023年5月,组织党组班子成员、中层骨干15人到砚山县住建局开展“对标砚山经验、反思州府发展”研讨活动,认真开展“正视差距找问题、靶向施策走向前”检视反思活动,梳理问题清单3条,结合“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实干兴文、州府担当”学习研讨活动1次。常态化抓好干部作风整治工作,通过作风对象识别、集中培训、提醒谈话等方式着力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8.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开展财务知识培训,健全完善资金拨付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按要求填写审批表,层层把关,压实责任,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先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工作检查8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个,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6.23%。
9.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监督;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及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和提醒谈话教育,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先后开展廉政谈话31人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0.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要求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讲政治、守纪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思想根基、弘扬实干担当精神,先后制定《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党建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2023年,局党组班子会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6次,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党建工作4次,调研基层党建工作2次。全面加强“清廉企业”建设,行业党委11个支部按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全年局属各支部共召开“三会一课”66次,支部“主题党日”36次,主题教育8次。
11.关于“执行党委议事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建立健全《中共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按程序上党组班子会研究决定,明确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发表意见建议,其他党组成员依次发言,党组书记未位表态,非党组成员列席不发表意见。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能够以普通党员身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
(四)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盘龙河及乡镇‘两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争取资金,力争尽快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文山市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4个,在建7个,其余3个正在开展土地审批手续;改变建设模式,采用资源配置方式推进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已进场施工,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在开展土地征收前期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力度不减,持续用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
(二)强化巡察成果运用。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各种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治标治本的原则,在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举一反三规范内控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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