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2019年12月23日,文山市财政局印发了《文山市关于调整文山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部分城市间交通费报销标准》(文市财发〔2020〕7号)的通知。因文件内容与现行规定不符,经研究,决定废止该文件,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文山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