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段 |
资助政策 |
受助对象 |
申请程序 |
资助项目 |
标准(元/生/年) |
学前教育 |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助学金 |
300 |
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
学校组织申请,助学金由学校按学期发放到学生或家长银行卡。 |
小学教育 |
营养改善计划 |
1000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区域布局调整在校生,城区学校脱贫户家庭在校生。 |
学校组织申请。符合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资金全额拨付到学校,由学校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 |
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
住校生1000 非住校生500 |
脱贫户家庭、农村低保户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困难残疾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住校生 |
学校组织申请。符合享受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的学生,补助资金由学校按学期发放到学生或家长银行卡。 |
初中教育 |
营养改善计划 |
1000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区域布局调整在校生,城区学校脱贫户家庭在校生。 |
学校组织申请。符合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资金全额拨付到学校,由学校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 |
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
住校生1250 非住校生625 |
脱贫户家庭、农村低保户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困难残疾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住校生。 |
学校组织申请。符合享受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的学生,补助资金由学校按学期发放到学生或家长银行卡。 |
普通高中教育 |
免学费 |
按就读学校学费收费标准免交学费 |
脱贫户家庭学生、农村低保户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困难残疾学生。 |
学校组织申请。符合享受补助的学生,公办学校直接根据收费标准免收学费,民办学校按先收后补助的原则,按补助标准将免学费资金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
脱贫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 |
2500 |
在籍在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在脱贫攻坚过渡期(2021-2025年)给予补助。 |
学校组织申请。符合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学生,补助资金由学校按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 |
国家助学金(一等) |
2500 |
脱贫户及“三类”低收入家庭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三类”低收入人群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 |
学校组织申请,对符合享受补助的学生,由学校按学期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银行卡。 |
国家助学金(二等) |
1500 |
中职教育 |
国家助学金 (一、二年级) |
2000 |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
学校组织申请。符合享受助学金的学生,补助资金由学校按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 |
免学费(按标准) |
2000 |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具有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戏曲表演外的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不予免除),城市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资助对象。 |
学校组织申请。公办学生直接对符合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免收学费,民办学校实行先收后补,补助资金由学校按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 |
高等教育 |
优秀学子奖励、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费奖励(省定的158所高校,含预科) |
5000 |
2020年及以前入学且获得普通高校学费奖励的脱贫家庭学生,继续享受学费奖励政策至本科毕业。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普通高校学生,学费奖励对象为考入一本院校(以云教贷〔2017〕18号文件公布的一本院校名单为准)的云南籍“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和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云南籍“直过民族”中“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过渡期内(2021-2025年)执行该政策。 |
学生高中毕业学校组织申报,市教育体育局初审,州教育体育局组织复审,省教育厅组织终审。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补助资金,由市教育体育局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 |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
8000 |
奖励普通高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生。 |
普通高校组织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进行申请、评审、公示后,逐级报教育部审批,审批公告后一次性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奖励资助普通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生。 |
普通高校组织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进行申请、评审、公示后,逐级报教育部或省级教育部门审批,审批公告后一次性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生/年。云南分为2档,其中,一档资助标准3800元/生/年,二档资助标准2800元/生/年。其他省份资助标准按当地省份规定标准执行。 |
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
普通高校组织贫困学生进行申请、评审、公示后,按月将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 |
本专科省政府奖学金 |
6000元/生/年。其他省份奖励标准按当地省份规定标准执行。 |
奖励云南省普通高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生。 |
普通高校组织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进行申请、评审、公示后,逐级报送省教育厅审批,审批通过后学校一次性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
本专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4000元/生/年。其他省份奖励标准按当地省份规定标准执行。 |
奖励资助云南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生。 |
普通高校组织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进行申请、评审、公示后,逐级报送省教育厅审批,审批通过后学校一次性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
高校新生入学资助 (滋蕙计划) |
省内院校500 省外院校1000 |
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重点资助边缘易致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
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困难新生凭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原高中(中职)学校进行申请,高中(中职)学校评审、公示后组织发放。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本专科(含预科)最高12000 研究生最高16000 |
家庭经济困难的所有在校大学生(免费师范生及免费医学生除外) |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每年7-9月自愿到户籍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受理银行根据审批通过的申贷情况,对学生发放贷款。 |
文山市学生资助工作服务电话:0876-2156003 文山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电话:0876-3051105(服务期间每年7月20日至9月30日) |